首页 - 网络教育 > 省考报名明日最后一天!涉鞍法院、检察院、监狱戒毒系统岗位看这里…

省考报名明日最后一天!涉鞍法院、检察院、监狱戒毒系统岗位看这里…

发布于:2022-05-18 19:45:18 作者:admin

2019辽宁省公务员考试公告

正式发布!

省考,

终于来了!

9月6日报名,

11月3日笔试

鞍山都有啥职位?

赶紧看看!

此次考试涉鞍岗位近300人,包括法院系统、监狱戒毒系统、检察院系统等单位,同时,还有鞍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鞍山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鞍山市应急管理局、鞍山市财政局等众多的单位。基本上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部分岗位对专业没有限制。

省考报名明日最后一天!涉鞍法院、检察院、监狱戒毒系统岗位看这里…

2019年辽宁省省属监狱戒毒系统涉鞍职位信息表

(戳大图,看详情)

省考报名明日最后一天!涉鞍法院、检察院、监狱戒毒系统岗位看这里…

2019年辽宁省市属监狱戒毒系统涉鞍职位信息表

(戳大图,看详情)

省考报名明日最后一天!涉鞍法院、检察院、监狱戒毒系统岗位看这里…

2019年辽宁省监狱戒毒系统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涉鞍职位信息表

(戳大图,看详情)

省考报名明日最后一天!涉鞍法院、检察院、监狱戒毒系统岗位看这里…

2019年辽宁省法院系统涉鞍职位信息表

(戳大图,看详情)

省考报名明日最后一天!涉鞍法院、检察院、监狱戒毒系统岗位看这里…

省考报名明日最后一天!涉鞍法院、检察院、监狱戒毒系统岗位看这里…

2019年辽宁省检察系统涉鞍职位信息表

(戳大图,看详情)

省考报名明日最后一天!涉鞍法院、检察院、监狱戒毒系统岗位看这里…

省考报名明日最后一天!涉鞍法院、检察院、监狱戒毒系统岗位看这里…

省考报名明日最后一天!涉鞍法院、检察院、监狱戒毒系统岗位看这里…

省考报名明日最后一天!涉鞍法院、检察院、监狱戒毒系统岗位看这里…

2019年鞍山市各级机关公务员招考职位信息表

(戳大图,看详情)

省考报名明日最后一天!涉鞍法院、检察院、监狱戒毒系统岗位看这里…

省考报名明日最后一天!涉鞍法院、检察院、监狱戒毒系统岗位看这里…

省考报名明日最后一天!涉鞍法院、检察院、监狱戒毒系统岗位看这里…

省考报名明日最后一天!涉鞍法院、检察院、监狱戒毒系统岗位看这里…

2019年鞍山市各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职位信息表

(戳大图,看详情)

省考报名明日最后一天!涉鞍法院、检察院、监狱戒毒系统岗位看这里…

报考要求仔细看

2019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辽宁省公务员录用工作办法》,辽宁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2019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下同〕考试录用担任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9月6日至2001年9月6日(含)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8年9月6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招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具有符合招考职位要求和法律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是指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应于2019年9月6日(含)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2019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各机关具体招考人数、职位简介和资格条件等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下同)网站查询。

(二)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考职位资格条件的考生,认真阅读报名承诺书并确认后,填写《2019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程序如下。

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报考人员可在2019年9月6日9时至9月10日24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查询审查结果。报名期间,招录机关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照片等信息进行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次日提出初审意见。报考人员可于2019年9月6日9时至9月11日12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审查的,可改报其他职位。考生对初审结果需要咨询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向招录机关咨询。缴费确认。报考人员通过审查,须于2019年9月6日9时至9月11日24时重新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支付考试费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的报考人员,于2019年10月28日8时至11月3日8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一式两份),并妥善保管。

(四)注意事项

1.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考职位。

2.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面试前资格审查、考察和办理录用手续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取消录用。

4.本次考试在各省辖市设置考区,不单独设置省直考区。报考人员可按就地就近原则自主选择参加考试的考区。

5.当招考职位的报考人数与招录计划未达到开考比例(省级机关开考比例为1:3,市以下机关开考比例为1:2,其中,监狱戒毒系统、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开考比例为1:1.5)时,调整或取消该职位招考计划,调整或取消的职位及招录计划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已取消职位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考条件但未被取消的职位,招录机关对改报职位的考生不再进行资格审查。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含辽宁警察学院监狱学专业)往届毕业生和2019年辽宁警察学院监狱学专业毕业生的招考职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6.为便于考生及时掌握报名情况,2019年9月7日至9月10日,每天上午、下午分别将缴费人数与招录计划比例低于50:1的招考职位报名缴费人数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公布,望考生及时报名并缴费,防止后期报名人数过多造成网络拥堵,给报名和缴费带来困难。凡恶意注册报名的,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7.考生自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录机关、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笔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内容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

所有报考者均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申论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

报考公安机关职位的考生加考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试范围以《2018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2018年度辽宁省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专业科目考试大纲)》为准。

(二)笔试的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具体安排为:

11月3日

上午 9:00至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至16:30《申论》

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监考人员依据报考者准考证、身份证和考场座次表,核验报考者身份,实施监考。考试当天报考人员无法出具报名时的身份证件但仍坚持要参加考试的,应说明具体缘由,写出承诺书,并服从工作人员关于重新采集照片、留取身份特征生物信息等方面的安排,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分数线确定和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辽宁省公务员局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考生笔试成绩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

四、面试

(一)参加面试人选的确定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确定后,根据职位信息表中公布的面试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选。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报考省级机关及直属单位的面试人员名单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发布,报考市级及以下机关的面试人员名单在各市有关网站发布。

笔试成绩的计分公式为: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

报考公安机关职位笔试成绩的计分公式为: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申论成绩×30%+公安专业科目成绩×30%。

(二)资格审查(复审)

面试前,由招录机关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复审)。根据人事考试部门提供的报考者照片和相关信息,对报考者本人及其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报名登记表等材料进行认真核对。防止并查处作弊行为,特别是替考行为。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从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全省公安机关和省属监狱戒毒系统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在参加资格审查(复审)的同时,按规定参加体能测评。

(三)面试的组织

报考省级机关及直属单位的面试组织工作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报考市级及以下机关的面试组织工作由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录用。

面试后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来源:千华网、辽宁人事考试网、鞍山云

二维码

扫一扫关注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本站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本站部分文字及图片均来自于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处理,欢迎发送邮件

标签: #明日最 #戒毒 #检察院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