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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影学院招生简章

发布于:2021-02-16 02:27:10 作者:admin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北京电影学院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北京电影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北京电影学院是中国乃至世界知名的电影类高等院校,是由北京市、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教育部支持的艺术类大学。办学层次和类型:公立本科和全日制。学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4号。

北京电影学院招生简章

第三条北京电影学院本科招生面向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条件的考生(含华侨、港澳台地区)。

第二章组织结构

第四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北京电影学院成立了“北京电影学院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科招生的各方面工作。

第五条招生办公室是北京电影学院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北京电影学院设立招生考试监督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考试各项政策法规的实施,并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七条北京电影学院严格执行北京市教委下达的招生计划,面向全国招生。本科不编制省级招生计划(文化产业管理专业除外),文理兼招。学制四年。高职专业编制省级招生计划,学制两年。

第八条报考北京电影学院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文化产业管理专业除外)和高考文化课考试。考生所报专业属于省统考范围的,考生必须按所在省的规定执行;对于省统考不要求或不涉及的专业,考生可以直接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参加过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并取得专业证书的考生,可以填报我校的志愿。

第九条申请北京电影学院艺术专业的港澳台侨学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程考试。通过专业考试的港澳台考生,必须按照高等学校的有关规定参加“联招考试”,共同招收港澳台侨学生。台湾省考生也可以选择参加台湾高考科目能力测试(简称“学习测试”)。

第四章准入规则

第十条北京电影学院的招生工作应严格按照招生简章中的招生计划和录取原则进行。拟录取名单由高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决定,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

第十一条北京电影学院招生简章分为四类:

第一类:通过专业考试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设定分数后,按照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选拔。涉及专业: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编导、表演、影视摄影与制作、戏剧、影视艺术设计、产品设计、动画。

C

第四类:全国高考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一批招生最低控制分(文理)后,根据我校所在省放的招生计划数,按照文化课成绩与所在省一批本科招生最低控制分(文理)的分数比进行考生选拔。涉及专业:文化产业管理专业。

校准分数线和评分比例的计算公式为:

分数比=考生文化课分数(含政策加分)考生所在省一批本科招生最低控制分数[文学、科学] 100

对于本科录取批次合并的省(市),我校将按照考生所在省(市)的相关规定执行。.

比如上海: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我们学校采用“自主招生控分数线”(无一分钱,无理由)计算分数比例;浙江省:根据浙江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我们学校用“一段线”(无一分钱,无理由)来计算分数比例。

个别省份艺术类考生文化成绩与普通考生不一致时,高考文化课成绩比例的计算方法按考生所在省份的规定执行;对于考生所在省份,分数比例计算如下:【艺术考生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艺术高考文化满分普通高考文化满分】考生所在省份一批本科招生最低控制分【文理】100。

考生所在省(市)对2017年高等学校招生另有补充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关于等级并列:

(1)根据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各专业(包括招聘方向),如果遇到专业考试成绩并列录取,按照考生文化考试成绩比例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2)按照文化成绩的分数比例,遇到平行分数比例的情况,所有专业(包括招聘方向,文化产业管理专业除外)按照专业考试分数由高到低进行选择。

3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如果遇到录取时分数比例并列的情况,会按照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顺序比较单科成绩。

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报考戏剧影视表演专业高职(专科)层次的考生,专业考试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分省计划,以戏剧影视表演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如考生所在省同时还有其它补充规定,则按其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报考影视美术专业高职(专科)层次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分省计划,以美术类省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如考生所在省(市)对录取原则做统一规定,则按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具体的招生计划、专业考试时间、考试地点、报考手续、考试科目、录取原则等详见《北京电影学院2017年本科、高职招生简章》。

第十五条 新生入校后,北京电影学院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招生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北京电影学院本科学费标准为:戏剧影视导演、表演、影视摄影与制作、录音艺术、艺术与科技、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产品设计、摄影、动画、广播电视编导、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每学年元;戏剧影视文学、电影学专业每学年8000元;文化产业管理专业每学年6000元。高职学费标准为:戏剧影视表演、影视美术专业每学年元。

第十七条学费等有关收费标准如有变动,按上级新颁布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本科合格毕业生均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盖有北京电影学院公章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北京电影学院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高职(专科)合格毕业生均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盖有北京电影学院公章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毕业证书,为专科层次学历。

第十九条北京电影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10);招生监察办公室电话:(010)。学校网址:。

第二十条北京电影学院不举办任何形式的本科专业考试的考前辅导班。凡任何单位或个人以我校名义举办的考前辅导班,我校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由北京电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若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北京电影学院招生时间(北京电影学院招生条件)

北京电影学院是中国电影工作者的摇篮,在国内电影教育和文化艺术界享有盛誉,也是亚洲最大、世界著名的电影艺术高等学府。我校教学传统优良,师资力量雄厚,学科齐全,教学设备完善,教学秩序规范,已成为我国培养电影艺术创作、管理和理论研究人才的重要基地。2020年,我校计划招收545名艺术本科生,所有专业在全国范围内招生(包括华侨、港澳台地区)。没有省级计划,文理科都招,学制4年。艺术类高职院校计划招收50名学生,由各省规划,文理兼收。学制2年。最终招生计划编号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计划编号为准。

请点击下载:北京电影学院2020艺术本科及高职招生指南

请点击下载:北京电影学院2020年本科及高职专业考试网上报名指南

请点击链接:北京电影学院2019艺术本科录取原则

提醒广大考生:

1.2020年1月1日336093:00至2020年1月11日336093:00在时间:我校进行专业考试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后将不做补充报告。

2.我校专业考试报名网站:

3.我校2020年本科招生考试所有专业(招生方向)必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支付,并在规定的时间自行打印各阶段的《专业考试准考证》我院不组织现场报名和现场确认。请考生仔细阅读招生简章,按要求登录指定时间的报名网站,并认真填写报名信息。

2006年我们学校的美术专业考试只设了北京考点,没有在北京考点之外。

5.《北京电影学院2020年艺术类本科、高职招生简章》纸质版我们学校没有。请访问我校官网,下载电子招生简章。详见附件。

6.由于学校内外停车位有限,邀请广大考生来我校参加考试,尽可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7.我校招生部门电话(外省考生请拨区号010):

表演艺术学院文学系、导演系、摄影系

声音学院美术学院管理学院电影系82042616

摄影学院82049041动画学院82043786影视技术部82283307

视听传媒学院82283228数字传媒学院82281711高职高专82045800

北京电影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9年12月31日

北京电影学院2020艺术本科及高职招生简章

2020年北京电影学院本科及高职考试网上报名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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