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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自主招生

发布于:2021-02-17 01:14:14 作者:admin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选拔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中南大学2018年继续通过自主招生在全国范围内招聘具有学术专长和创新潜力的人才。在领导小组和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在招生考试监督办公室的监督下,我校的自主招生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2014〕18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2018〕2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进行。自主招生的具体办法如下:

一、注册条件

符合教育部2018年招生要求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德才兼备,在某一学科具有突出的专业或创新潜力,并取得一定成绩,符合下列报名条件之一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将按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人文社会科学、中外合作办学四个学科类型报名。

中南大学自主招生

二、招生计划

自主招生面向全国,单独计划,招生420人(不超过2018年本科生招生计划总量的5%)。招生专业按照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人文社会科学、中外合作办学四个学科设置。不同专业的招生计划见附件1。

浙江、上海考生必须填报自己的专业,以符合我校相应专业所选科目的要求。见附件2。

三、注册方式

2018年3月22日-4月3日在时间:注册。

报名方式: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选择自主招生报名系统。网站是:具体要求见系统。

自主招生按专业招生,专业培养,不参加专业分流,可以按学校有关规定申请专业转制(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招生后不可转制)。考生根据报名条件所属学科类别选择填报数学与物理、化学与生物、人文与社会科学或中外合作办学。不能同时报告学科类别。每个候选人可以选择填写三名专业志愿者和一名专业志愿者。

《中南大学2018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简介》参见“中南大学网上招生”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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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选拔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中南大学2017年继续通过自主招生在全国范围内招聘具有学术专长和创新潜力的优秀人才。在领导小组和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在招生考试监督办公室的监督下,我校的自主招生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2014]18号)、《关于做好2015年自主招生学校考核及录取工作的通知》(教书记函[2015]8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进行。自主招生的具体办法如下:

一、注册条件

符合教育部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要求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德才兼备,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力,按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人文社会科学、中外合作办学四大学科类型申请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一)在某一学科领域有突出专长,取得一定成绩,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高中生在全国中学(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生物)五科竞赛中(见附件1),获得省二等奖(含)以上。

2.高中阶段个人曾获全国青年科技创新大赛、“明日小科学家”奖、全国中小学计算机生产活动三等奖(含)或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研究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

3.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新概念作文比赛决赛二等奖(含)和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比赛决赛二等奖(含);或获全国创新英语竞赛全国优胜者三等奖(含),全国中学生英语水平竞赛三等奖(含)。

(二)在某一学科中具有较强的创新潜力和实践能力,并能提供与高中拟报学科类别相关的学科专业和创新潜力的充分证明材料。

二、招生计划

自主招生面向全国,单独计划,招生420人(不超过2017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招生专业按照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人文社会科学、中外合作办学四个学科门类设置。不同专业的招生计划见附件2。

浙江、上海考生报的专业必须符合我校相应专业的选课要求,见附件3。

三、注册方式

2017年3月16日至3月31日在时间:注册。

报名方式:登录“平台"特殊类型招生报名”,选择自主招生报名系统。网站是:具体要求见系统。2017年报考我校自主招生的考生,报考大学不得超过2所。

考生根据报名条件所属学科类别选择填报数学与物理、化学与生物、人文与社会科学或中外合作办学。不能同时报告学科类别。每个候选人可以选择填写三名专业志愿者和一名专业志愿者。根据学校规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入学后不得转专业。

《中南大学2017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简介》参见“中南大学在线招生”网站。

四.提交材料

在“平台",特殊类型招生”报名过程中,考生上传申请材料扫描件(申请表、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中学、社会团体和专家个人在上传推荐材料扫描件时,必须确保电子文档清晰可读。注册后,将生成相关表格,按照以下顺序用A4纸与其他申请材料装订,并提交给Admissio

考生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将不被退回。申请材料必须完整、规范,材料不完整、规范的登记无效。考生所在中学应对考生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考生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中学三年考试及推荐资格。

按报名条件(2)报名的考生,可由其所在中学、在中国《中南大学2017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注册的省级以上(含)社会团体提供推荐信,或相关领域专家(国家特级教师或高职称)两名(模板见报名制度)。推荐要求:由中学或相关社会团体填写的推荐书,必须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专家填写的推荐书必须由推荐人签字,并加盖推荐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公章。推荐信的内容应包括被推荐人的思想品德、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表现。以及对他学术成就的客观评价和成就的真实性。推荐信提供给我校的,必须由推荐人(单位)直接邮寄到我校,不能与学生申请材料一起邮寄,否则无效,取消其推荐资格。推荐信作为资格考试的参考,但不作为必修材料。

材料将于2017年3月31日寄到时间(以邮戳为准)。所有邮寄材料由特快专递发送,信封上注明“自行报名申请材料”。

动词(verb的缩写)选择程序

1.资格审查和公示

我校成立了由相应学科和中学专家组成的资格考试专家组,在纪检部门的监督下,根据报名条件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于学科竞赛获奖证书,我校将会同竞赛主办单位和中学共同核实真实性;

对于专利、论文等将进行严格审核,必要时将对考生进行电话或现场询问。我校按照不超过计划数的5倍分学科类别择优确定具有考核资格考生名单。具有考核资格考生名单于2017年4月30日前在“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公示,并同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和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获得考核资格。

2.网上确认考试

获得考核资格的考生于2017年5月15日前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考试,逾期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3.缴费

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中专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6〕668号)文件规定,考试费为200元/人。获得考核资格并确认参加考核的考生于2017年5月20日前登录报名系统支付考试费,逾期未支付者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考试费、支付途径若有变动则另行通知。

4.考核

考核方式为面试,主要从公民素质、人文素养、学科特长、科学思维、创新想象等五个方面考核学生的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

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现场抽签随机决定,杜绝暗箱操作。

考核时间为2017年6月11—12日,考核地点以及具体事项另行公布。

5.确认合格名单和拟录取专业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不超过计划数1.3倍分学科类别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名单。确定为合格的考生,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专业志愿顺序,择优确定拟录取专业。对未能满足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考生报名学科类别的其他专业;对未能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视为放弃合格资格。

面试考核合格考生名单和拟录取专业等信息于2017年6月22日前,在“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公示,并同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和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获得自主招生录取资格。

请考生务必及时关注“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了解我校自主招生的具体安排。

六、录取办法

1.志愿填报

获得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录取资格的考生,按照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正确填报自主招生高考志愿。对高考专业志愿填报与公示拟录取专业不一致的考生,作无效志愿处理,由此无法录取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非我校原因导致考生未能享受自主招生政策的,我校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2.录取原则

获得自主招生录取资格的考生,其高考成绩(含优惠分)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对应科类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区、市),“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对于浙江省、上海市,“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其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一段线)执行。对于江苏省考生,我校对考生选测科目的等级要求为“A、A”。

3.录取

录取工作按照各省(区、市)自主招生录取工作进度时间安排和要求进行。录取名单在录取完毕后即在“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公示,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和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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