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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自主招生2019(西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2019)

发布于:2021-02-20 00:38:59 作者:admin

三.工作程序

2019年自主招生工作流程见下表:

(1)注册条件

中国政法大学自主招生2019(西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2019)

考生以自荐的形式报名,我校不分配推荐名额给中学。法律专业相关学科专业突出、成绩突出、潜力大、学习成绩优异的考生,可向我校申请报名。考生应在申请材料中提供能反映学生特长和创新潜力的现实的自荐材料,包括自荐信(包括个人经历和经历、以往获奖情况、个性特长和成绩、进入高校后的努力和想法等。需要考生自己写),《中学综合素质评价》由考生所在中学提供,高中课程学习及相关成绩,学术水平考试成绩,社会公益活动,获奖证书复印件等。可以证明考生的特长和创新潜力考生可以提供中学、社会团体、个别专家的实名推荐意见作为考生自我推荐的补充材料(不必提供)。推荐人(单位)对所提供推荐的真实性负责,推荐书的形式和内容自行确定。

我校不以论文和专利为审查依据,而是将学生提交的论文和专利通过论文和专利授予机构发表的期刊进行验证,并组织相关学科的专家对论文和专利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为原创。如有需要,联系所在中学,查看论文和专利的形成和发表过程,以及论文和专利的学生和相关学科的学习情况和学术成果。考生应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自行签署材料。非本人签名者,以诈骗罪论处。对于以上材料,我校将组织提供专利、发明、论文的考生在测试过程中进行深入评估,评估结果不计入测试结果。考试不及格的考生将被我校取消资格。发现材料有欺诈行为的,取消其测试资格;已经取得检测结果的,取消检测结果。

(2)注册组

考生从“应用型卓越项目”和“涉外型卓越项目”中选择一个进行报名。两个项目不得同时申报,登记后登记组不得变更。

(3)注册方式

在时间注册时间为2019年3月20日至2019年3月29日。注册系统将于2019年3月20日15: 00开放,2019年3月29日10: 00关闭。未确认志愿的考生报名无效。

申请人需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填写《中国政法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申请表》(具体要求请参考系统)。按照表格上的要求逐页下载、打印、签字盖章后(没有逐页签字盖章,不能通过资格考试),连同个人自荐信、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考生必须填写系统中“附加材料”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目录,目录必须直接录入。不能上传照片或pdf文件),通过EMS发送到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其他邮寄方式视为无效)。报名申请材料必须装订成册,材料按照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推荐信等材料的顺序排列。

考生发送报名申请材料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29日(含3月29日,报名无效),以EMS物流查询信息为准。请认真整理材料。本次注册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补充材料或二次邮寄。申请材料发送方式不符合发送要求的,不予受理报名。申请材料一经寄出,将不予退还。邮寄地址:中国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我校组织学科专家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考生邮寄的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进行集体审查,从中挑选部分考生参加考试。

资格考试时分别选择“应用型卓越项目”和“涉外型卓越项目”,根据报名情况确定通过两类项目资格考试的人数。

(2)宣传

合格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将于2019年4月在“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然后报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进行公示。

“应用型卓越项目”和“涉外型卓越项目”应分别测试,选择的名单应分别确定。时间将于2019年6月14日至17日进行测试。具体安排另行公布。考点是中国政法大学昌平校区。

(1)测试

考试形式包括笔试、面试和体育科目考试。笔试300分,面试300分。笔试、面试、体育科目考试记录备查。

笔试和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综合素质。在面试过程中,为了保证公平、公正、公开,通过抽签的方式随机确定面试时间(上午和下午)、考生分组、考生考试顺序、考生所在考场和评委所在考场。考试结束后,考生当场在评委评分表上签字,确认个人成绩。体育科目考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基本身体素质,包括50米跑、立定跳远和坐姿前屈。

考生报名和考试相关事宜将在“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的“公告与信息”栏目公布,考生不另行通知。

(二)入选名单和录取标准

我们学校根据总分对笔试和面试成绩进行排名。体育科目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但体育科目考试成绩作为资格认定的重要参考。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入选人选和专业。“应用型卓越项目”和“涉外型卓越项目”根据得分进行排名。

1。“涉外卓越计划”按不超过计划数200%的比例单独指定为入选线,入选线的候选人入选

法学(涉外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实验班)资格。

2。“应用型卓越项目”按照不超过计划数200%的比例单独划定入选线,入选线内排名前20名的考生获得入选法学(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班)资格,在入选线内的其他考生获得入选“应用型卓越项目”其他专业资格。

(三)录取政策

我校对入选考生按照排名,给予以下录取优惠政策:入选考生参加2019年统一高考,高考成绩(不含加分)达到我校在生源地省份模拟投档线下20分内且超过当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我校将予以录取。

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第一批次本科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上海市的入选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达到上海市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20分及以上的,我校将予以录取;浙江省的入选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达到浙江省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40分及以上的,我校将予以录取。上海市、浙江省的报名考生须符合我校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江苏考生的选考科目要求为BB。对于高考总成绩不是750分的省份(自治区、直辖市),不折算优惠分值。对于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份(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招生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入选考生的高考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录取时,我校根据入选考生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和我校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

(四)公示

2019年6月中下旬,我校将在“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后,报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入选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2019年7月,对填报我校志愿且分数达到录取要求的考生进行录取。2019年7月-8月,我校将公示录取的自主招生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

七、咨询方式、监督及申诉举报渠道

我校将按照监督机制,安排纪检监察部门对自主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所有自主招生相关工作人员、专家评委均须签订工作责任书。在自主招生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或考试作弊等违纪违法的个人、中学、专家及社会团体,一经查实,均认定为考生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考生相关资格,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今年自主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

八、其他事项

1。我校不组织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组织任何形式的委托报名、报名指导、考前培训和辅导等有关工作。

2。测试期间考生食宿自理。

3。本简章由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有政策调整,以教育部最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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