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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师范大学招生办

发布于:2021-02-21 03:20:33 作者:admin

一、沈阳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电话

沈阳师范大学招生办联系电话是024-,024-,学校联系地址是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街253号。

二.沈阳师范大学简介

沈阳师范大学招生办

沈阳师范大学隶属于辽宁省人民政府,始建于1951年,原名东北教育学院。1953年更名为沈阳师范学院,是当时东北最早的两所本科师范院校之一。1965年学校更名为辽宁第一师范大学,1978年恢复沈阳师范大学校名。2002年,省政府决定,教育部批准,沈阳师范大学与辽宁教育学院合并,组建沈阳师范大学。

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新世纪以来,学校审时度势,更新办学理念和思想,坚持高等教育发展规律与市场经济规律相结合,运用级差地租原理成功建成新校区,从根本上解决了学校发展空间瓶颈,开创了全国闻名的异地资产置换“申实模式”;学校及时转变学校发展战略重点,实现从外延到内涵建设的大转变,通过深化综合改革,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提高办学质量,凝聚办学特色,探索内涵发展新途径。

学校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全日制本科生3179人,长短期留学生1029人。现在为国家培养了大批德才兼备的教师和人才,为东北特别是辽宁的教育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

辽宁基础教育教研培训中心、辽宁教育管理学院、辽宁电教中心设在我校。学校有26个二级学院和23个附属图书馆、系、中心、研究所和附属机构。中东有两所孔子学院,黎巴嫩贝鲁特圣约瑟夫大学的——所孔子学院和约旦安曼的泰格孔子学院。目前,辽宁省有1个一级学科,1个省级重大科技平台,5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1个重点实验室,26个重点研究基地和10个创新团队。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24个,专业学位授权点11个,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项目12个。现有本科专业76个,国家特色专业4个,国家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国家精品开放课程4个,国家名师1个,国家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2个,优秀法律人才培养基地1个,优秀幼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1个,优秀中学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1个,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1个。有5个省级优势专业、9个省级特色(示范)专业、6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个省级重点支持专业、3个省级工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专业、4个省级创新型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7个省级应用型转化示范专业、2个省级课程体系国际化试点专业、8个省级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创业项目省大学生育种基地1个,省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0个,省创新团队10个,省教学团队8个,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2个,省精品课程79门。大学是高校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单位,教育部是第一批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单位,中国政府和孔子学院奖学金获得者,第一批省级深化创新型创业教育改革示范大学,商务部援外培训创业基地, 教育部全国中小学教师培训基地、文化部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培训基地、辽宁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教育基地。 学校拥有一支职称结构优化、文化水平较高、科研能力较强、年龄结构合理、素质高、水平高的教师队伍。目前拥有“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人,国务院特聘专家11人,辽宁省攀登学者3人,辽宁省特聘教授10人,专任教师1340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225人,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504人。

目前,学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两个一流”建设为目标,以创业德育创新为基础,以创建优势学科专业为核心,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以综合改革和制度创新为动力。坚定不移走优势特色、创新内涵发展道路,努力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全面提升办学核心竞争力、自主创新能力、社会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为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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