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络教育 > 南京工业大学招生

南京工业大学招生

发布于:2021-02-22 00:42:05 作者:admin

招生简章

南京工业大学2011年本科招生章程(适用于除江苏省以外的所有省市区)大学代码:(国家标准代码)大学名称:南京工业大学大学性质:省属大学学校性质:公共校区:示范路校区(南京鼓楼区)江浦校区(南京浦口区)一、学校简介第一条南京工业大学办学百年,是一所以工作为重点的多学科大学,学校以优异的成绩通过了教育部本科教学评估。是教育部卓越工程师计划首批试点高校、教育部国家创新人才培养实验区、教育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高校。也是江苏省综合改革试点大学和重点建设大学。学院(系)26个,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学科培养点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一级博士项目5个,二级学科一级博士项目34个,一级硕士项目16个,二级学科一级硕士项目81个,本科专业73个,工程、科学、管理、经济、文学、法律、哲学、医学8个交叉专业,在校生近3万人,教职工2800多人,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学校拥有材料化学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生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国家大学科技园1个。拥有2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2个国家级专业建设点、3门国家级精品课程、2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和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被评为全国100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之一。近年来,学校获得省部级奖励90余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3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6项,承担国家“973”计划项目7项等各级科研项目4000余项,研究收入超过18亿元。“明德、侯雪、申义、奉献”的校训造就了理工大学独特的办学理念和优秀的校风。学校为国家培养了近10万名高级专业人才,其中院士16人,院士校友数量在全国高校中排名第46位。以建设有特色的高水平大学为重点,向一流创新型工业大学迈进。二.组织机构第二条我校成立了招生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本科生招生工作。第三条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具体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普通高考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四条南京工业大学纪律检查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各项招生政策法规的实施,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三.录取规则第五条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招生对象为:参加国家组织的普通高考的学生。第六条南京工业大学本科专业学制标准为4年(含建筑与城市规划专业5年),通过学历认定的,授予南京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相应学科学士学位。第七条我校本着“广纳贤才、育人为本”的理念,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录取工作以文化考试为主,德、智、体、美综合考核,学生综合评价选拔。第八条外语教学是我校所有专业(语言类专业除外)的必修课。第九条我校所有专业没有男女比例限制;考生的身体素质

南京工业大学招生

我校建立了完善的“奖、贷、助、补、减”多元配套资助体系,各类奖项、助学金70余项,资助面广,为学生的南京工业大学招生成长成才提供了切实的帮助和有力的保障。五、招生咨询方式第十三条南京工业大学招生咨询联系人电话:025-,联系地址:南京市新示范路5号邮编:E-mail: @网站:VI。补充规定第十四条本章程的解释属于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与省(市、区)招生政策不一致的,按省(市、区)招生政策执行。第十五条本章程适用于除江苏省以外的所有省(市、区)。

二维码

扫一扫关注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本站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本站部分文字及图片均来自于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处理,欢迎发送邮件

标签: #南京 #大学招生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