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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全国大学排名(山东大学招生简章2020)

发布于:2021-02-22 04:06:02 作者:admin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相关规定,按照教育部“依法管理招聘”的要求制定。

第二条学校名称:山东大学,简称山大;英文名字是SDU的简称。学校法定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学校在青岛和威海有校区。山东大学青岛校区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市滨海路72号,山东大学威海校区位于山东省威海市文化西路180号。

2020年全国大学排名(山东大学招生简章2020)

第三条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层次和类型:公立本科、全日制、世界一流大学共建大学(A类)。

第四条学校本部和青岛校区的本科招生院校代码为“”,威海校区的本科招生院校代码为“”。考生填写志愿,单独接受。2020年青岛校区招生院校包括: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法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第五条颁发证书:在规定期限内符合本专业毕业要求的,授予山东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相关规定的,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组织结构和职责

第六条山东大学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和监督学校各类招生工作,充分发挥招生委员会在制定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重大招生事项等方面的作用。

学校本部和威海各成立一个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日常招生工作。两个领导小组共同遵守和执行招生委员会的政策规定,每年招生工作结束后向招生委员会报告招生工作。

第七条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和山东大学威海校区招生办公室是本科招生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政策和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及实施细则;根据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和有关规定,编制各省、各专业的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章程;开展招生宣传和咨询服务,向考生和家长介绍学校情况和招生政策;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工作,负责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履行相应的高校招生信息公开职责。

第八条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和录取

第九条山东大学本科招生由教育部统一领导。按照“招生学校负责,省级招生办公室监督”的原则,山东大学的招生工作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组织下进行。

第十条山东大学面向全国招生。根据国家政策要求,努力促进地区、城乡招生机会的公平,优化我校生源结构,统筹考虑各省考生数量和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按省、按专业确定招生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和按省和专业的招生计划

根据自愿申报的批次顺序,原则上转移文件的比例应控制在120%以内。根据建档结果从高到低录取的考生,会因为其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不服从调剂、体检不合格或达不到录取分数线而退役。在第一选择考生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将根据非第一选择考生的分数从高到低进行选择,直到源计划完成。如果合格的非首选候选人仍然没有足够的学生,他们将征求他们的志愿者。

如果志愿者招募仍然不足,剩余计划将转移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2.山东大学根据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安排考生报专业。除个别省份和招生类型外,专业分布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志愿者之间没有区别。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适当调整专业招生计划。

3.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按照相应的省比较规则执行;对于没有明确同分对比规则的省份,实际分数高的,政策加分或分数低的,相关科目分数高的依次优先。相关学科成绩对比顺序:文史考生依次对比语文、文学综合、数学、外语;理工科考生依次对比数学、理论综合、中外语言;综合改革省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和所选科目的最高分。

4.江苏省考生学术水平考试所选科目成绩必须达到2a;报考我校某些特殊类型招生的考生,其所选学科的年级必须符合相应招生简章的要求,才能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学校在安排专业时采用“先分后分”的方法,即按照考生分数由高到低,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高考分数高的优先;高考实际分数相同的,按照所选科目的等级排序,相关科目等级较高的优先。相关学科有物理、历史;同等条件下,必修科目水平高的考生优先录取;在待考科目水平相同的情况下,辅助投入分数高的优先考虑。

山东大学在内蒙古自治区实施“招生计划1:1范围内的专业志愿者”。具体规则按照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的有关规定执行

执行。

山东大学在上海市、浙江省、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和海南省等考试招生改革试点省份的录取工作按照有关省市文件执行。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类)规定的选考科目。在按照院校专业组投档的省份,根据考生志愿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在同一院校专业组中安排专业。

5.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无差别;我校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6.山东大学保送生、强基计划、综合评价招生、高校专项计划、艺术类、高水平运动队、港澳台侨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我校招生简章要求进行录取。体育类招生按照进档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7.山东大学护理学专业只招收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该专业在学校提档线上生源不足时,可在考生所在省一本线上适当降分录取。

8.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运动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等类型录取的考生,以及护理学专业通过降分或征集志愿录取的考生,入校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外语类保送生不得转入非外语类专业学习。

9.山东大学威海校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国际政治专业,学习期间部分课程将采用英语授课,外语统考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谨慎填报该专业志愿。

10.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二条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我校学费和住宿费按公示标准收取,如遇政策调整,依据教育部和山东省相关文件执行。

第十四条

山东大学本科招生网:

咨询电话:0531-,传真-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电话:0531-

山东大学威海校区本科招生信息网:

咨询电话:0631-5688282,传真:0631-5688282

校区纪监审办公室投诉电话:0631-5688364

第十五条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六条本章程由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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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山东大学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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