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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技术学院

发布于:2021-07-29 02:27:31 作者:admin

宜宾技术学院与术学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公布,宜宾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公布。更多高考报名信息,请更新我们在关注的网站。

宜宾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特制定宜宾职业技术学院201宜宾技术学院6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1.学院全称:宜宾职业技术学院

2.学院代码:

3.学校地点: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西郊新村74号

4.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职业院校;

5.办学层次和形式:专升本

6.学制:3年

二、招生计划和对录取专业的特殊要求

宜宾技术学院与术学

1.各省、各专业招生人数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2.外语:不限。

3.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男女比例:对男女比例没有要求。

三、录取原则和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1.录取原则:根据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制、招聘制、督导制;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在省招生委员会指定的分班线以上,按照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不要求成绩差。

2.归档比例:我院归档比例控制在。

3.非首选:我们学院愿意接受非首选的考生。

4.加试及学科成绩要求:我院所有专业均无专业加试要求及相关学科成绩特殊要求。

5.艺术类专业考试及招生:2016年,艺术考生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直接报考。我院认可各省或省内其他机构组织的生元专业考试成绩;四川省艺术类专业大一新生录取时,专业和文学考试成绩上线后,会根据专业成绩提交。

6.录取结果公布:以教育部等省市统一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也可在我院网站查询。

7.在我校规定的时间报名截止日期后70天内,未到校报到或请假的学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8.我院个人招生录取原则按《宜宾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方案》执行。

9、对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按考生所在地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工作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加分投档。备案后,我院将根据考生加分后的总分进行记录。

第四,收费标准

我院实行学分制教学,学费标准严格遵循四川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住宿标准为800元-1200元/年。

5.毕业证书颁发:完成学业的学生将获得全日制大学文凭。

不及物动词奖学金和援助措施

1.奖学金: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学院各类社会助学奖学金等各类奖学金。

2.助学:有学生信用助学贷款(6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2000-4000元/生年)、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以及宜宾市慈善总会、四川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宜宾市翠屏农村商业银行等企事业单位在我院设立的奖助学金,以及校内外勤工俭学岗位。

七.联系信息

电话:0831-(传真),

邮政编码:

联系部门:宜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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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术学院 #宜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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