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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2020(河海大学自主招生简章2019)

发布于:2021-03-05 03:36:12 作者:admin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2014〕1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高校自主招生资格审查和考核工作的通知》(教厅〔2017〕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厅〔2017〕15号)选拔培养德才兼备、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2018年,我校将继续通过自主招生,选拔具有学科专长和创新潜力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实施措施如下:

一、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自主招生计划不超过我校2018年总招生规模(7500人)的5%。

东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2020(河海大学自主招生简章2019)

二、注册条件

已完成2018年高考报名,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品德优秀,理想信念坚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对上述专业之一有浓厚兴趣,并具有相关学科专长或创新潜力的考生均可报考。

自然科学只限理工科考生,人文社科和外语只限文史考生。考生可以选择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外语中的一门进行报名,不得同时报名。

上海和浙江省考生所选科目要求与我校在上海和浙江公布的2018年同专业(班)相同,文理不分。江苏理工考生的科目是物理,文史考生的科目是历史。学术水平考试科目成绩为AB,要求考试4C1合格。

第三,注册程序

考生需要通过平台特殊招生()进行报名,上传报名资料,查询初审结论,确认考试,打印准考证,查询考试成绩等。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时间, 4月5日、时间4月10日上传材料包括《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网报成功后由系统打印,本人签名,中学审核盖章)、个人陈述、其他能反映学生成长发展、反映学科特长或创新潜力的证明材料(需提供公共网站供我校核对获奖证书真实性)、推荐信等。对于合格的省份,考生还需要上传自己的中学盖章的综合素质测评档案,作为参考的重要依据。上传到报名系统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清晰,所有材料必须加盖中学公章。我们学校不接受纸质申请材料。请将录制的视频发送到@邮箱。

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研究生中学、社会团体或个人专家在对真实性负责的基础上,可以实名向我校提供推荐材料。推荐程序如下:学生在注册系统中填写推荐人信息后,注册系统向推荐人发送电子邮件,推荐人根据电子邮件中的要求下载推荐模板,并在手动填写后扫描上传到注册系统。

四.选择程序和优惠政策

1.初审

我校组织专家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材料审核和资格预审,确定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并于4月30日前在报名系统和东北大学招生网公布。

在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上,中西部地区和农村地区的报考人员要适当倾斜。

2.办理考试手续

通过初试的考生将在指定的时间登录报名系统,确认参加考试并打印准考证。考生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时间内完成确认或打印准考证,将被视为自行放弃考试资格。

3.评估

通过初试的考生

a级(一线录取):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简称一线,下同)或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

B级(低30分):考生高考成绩在学生所在省份同科目同类别模拟投资线分数以下30分以内,一线以上。上海和浙江省考生在所在省市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得了20分。

注:模拟投资线由学生所在地省级招办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方法计算生成。对合并本科批次或实施高考改革试点的省份,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指定实施。

按照“不缺不滥”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我校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确定自主招生合格考生名单和等级,总成绩前50%为A等。合格考生的名单、成绩和允许的专业(班)在东北大学招生网和教育部平台阳光高考网上公布。

动词(verb的缩写)承认

经公示无异议入选自主招生的考生,必须按照考生所在地省级招办(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和我校的要求,有效填写其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符合考生获得的优惠政策才能录取。录取专业(班)由我校在公布的可以录取的专业(班)范围内,综合考虑考生高考成绩、专业潜力、专业志愿者以及各专业实际录取情况等因素进行安排。不符合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将被转入其认可专业(班)范围内的其他专业(班);不符合其专业志愿,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退役。各专业(

类)招生计划将视生源情况确定。按专业大类录取的考生,入学后需参加相应学院的大类招生专业分流。考生获得的具体录取优惠政策及其可录取的专业(类)范围以阳光高考平台公示为准。

  六、监督约束机制和申诉渠道

1.东北大学自主招生工作在东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由招生办公室统筹组织,相关学院专业参与实施。

2.严格遴选初审、命题专家和面试评委,严格工作人员选聘。将师德高尚、作风正派、廉洁自律作为遴选主要标准。严明工作纪律,强化岗前培训。

3.报名材料和评审专家双随机确定,每份材料多人评审。面试专家和考生、考场三随机确定,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严防暗箱操作。

4.初审合格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并及时公开公示。

5.考生、推荐单位或个人应如实推荐和报送相关材料。我校将针对考生提供报名材料中的发明、专利、论文等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开展学科特长深度考核,考核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如被认定为不具备所提交相关材料相对应的知识和能力或有弄虚作假、故意隐瞒等违规违法行为,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我校自主招生的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6.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室]进行监督,监督申诉电话:024-。

  七、联系方式

单位: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3巷11号(邮编:)

  咨询电话:024-传真:024-

招生网址:

电子邮箱:@mail.neu.edu.cn

  八、其他

1.本简章由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我校自主招生所有测试信息仅在东北大学招生网及阳光高考平台上发布。我校未举办任何形式的自主招生培训,也未授权任何机构、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自主招生培训;在报名、考试和录取过程中不收取任何形式的赞助费或其他费用;任何机构、个人以东北大学或东北大学师生、评委等名义擅自举办的自主招生相关培训均为侵权行为,我校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查看:2017年东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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