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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考研要求(上海交通大学甘肃招生计划)

发布于:2021-03-11 00:08:36 作者:admin

2016年招生章程陆续出台。高考网为您提供2016年上海交通大学招生简章。关于高考招生的更多信息,请更新我们在关注!的网站

上海交通大学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上海交通大学考研要求(上海交通大学甘肃招生计划)

第一条为保证上海交通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我校本科招生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我们学校叫上海交通大学,是国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它是教育部直属、教育部和上海共同创办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地址是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

第三条我校本科招生采用上海交通大学本部(国家标准代码)和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国家标准代码)两种招生代码,分别制定计划和招生。我校录取的大一新生(临床医学八年制(法语班)和临床医学五年制(英语班)除外)均在我校闵行校区就读,医学院录取的学生进入医学基础阶段后到我校重庆南路校区就读。

第四条我校培养的本科生,毕业时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为上海交通大学,证书类型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第五条我校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第六条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我校本科招生工作。

第七条我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

1.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政策和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及实施细则;

2.根据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和有关规定,编制各省、各专业的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章程;

3.开展招生宣传和咨询服务,向考生和家长介绍学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4.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工作,负责协调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5.履行相应的高校招生信息公开职责;

6.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对录取新生进行审核;

7.完成教育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八条我校招生工作在我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我校根据教育部相关工作要求,根据考生数量和学生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考生对我校各专业的认可程度等综合考虑确定分省分专业的方案。

第十条我校本科招生计划由省级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我校以招生计划总额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剂生源质量,解决同等分数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四章准入规则

第十二条我校根据招生计划和各省(区、市)学生情况,确定上海市招生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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