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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

发布于:2021-03-11 00:21:34 作者:admin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校概况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

第二条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码),由浙江省教育厅管理,温州市人民政府主办。现为规模1万人的综合性高职高专院校,是国家示范性高职高专院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十所创新型高职高专院校,全国十所就业最多的高职高专院校,浙江省高校毕业生优秀就业单位。

第三条经批准,学院具有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招生资格,并颁发高等职业教育证书。完成必修课程并通过考试后,与英国和加拿大学校合作的专业可同时获得相应的文凭和证书。

第四条学院坚持“强化地域性、突出实用性、体现高等教育”的发展战略,以就业为导向,形成“三位一体”的品牌专业建设战略,培育“基于产业和民营企业的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三位一体实践教学体系”和“以创业教育为特色的职业素质教育体系”三个示范点,构建温州高等职业教育模式。

第五条学院位于瓯江畔罗达山脚下的温州茶山高教园区。校园占地亩,建筑面积万平方米,总投资逾7.79亿元,教学设备总值1.2亿元,图书馆藏书108万册。拥有完善的现代化教育教学设施和丰富的教育教学资源。学校内有一栋20000平米的科技R&D大楼,以R&D为基地,产学研广泛合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六条2013年,学院共招收9个省(市、自治区)高中毕业生3350人(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其中,经浙江省招生部门批准,浙江省自主招生高中毕业生620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人,单招考试645人。

第四章准入规则

第七条学院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招生制度,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定,实施“阳光工程”,实行“六公开六不准”的招生工作,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八条学院各专业设置的外语为英语。

第九条考生的健康要求参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拒绝录取”条件的,学院将实行“拒绝录取”。

第十条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一条浙江考生报考商务英语或国际商务专业,高考英语(含英语听力)成绩应在80分以上(单身学生除外);报考商务英语或国际商务专业的省外考生,英语(含英语听力)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如果英语(包括英语听力)高考合格者不够多,就考5分一个年级。

第十二条学院根据省级招生部门提供的招生批次分数线以上的学生,确定转档比例。录取按照“分数优先,跟随志愿者”的原则进行。录取时,根据考生报考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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