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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业大学招生简章

发布于:2021-03-15 02:18:04 作者:admin

南京工业大学地址

:南京江北新区浦珠南路30号

南京工业大学简介

南京工业大学招生简章

拥有百年历史的南京工业大学,是《国家提高高等学校创新能力计划(2011年计划)》首批入选的14所大学之一。是江苏省高水平大学建设的重点支撑大学、江苏省重点建设大学、江苏省综合改革试点大学、江苏省人才强校试点大学、全国首批创业教育改革深化创新示范大学、全国高校实践教育创新创业基地、教育部首批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试点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大学。

学校有11个系,28个学院,各类学生3万多人。江苏省1个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学科培育建设点、2个江苏高校国家重点学科培育建设点、4个江苏高校优势学科一期工程、6个二期工程、6个三期工程、2个“十三五”期间江苏省重点学科、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6个一期学科博士学位授予点、10个独立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点。一级硕士学位授予点23个,两个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9个,两个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18个,专业学位授予点15个,本科专业(含方向)91个,跨越工程、科学、管理、经济、文学、法律、医学、艺术等8个学科,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第四轮全国学科评估中, 学校的化学工程与工艺学科获得A级(全国前2% ~ 5%),材料科学与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学科获得B级(全国前10% ~ 20%),其中化学工程与工艺、材料科学与工程位居全省第一。 学校在2019年11月ESI全球综合排名中排名第56位,化学、材料科学、工程、生物、生物化学四大学科进入全球ESI前1%;2019年9月,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在中国大陆高校排名第43-70位;2019年9月,自然指数在中国大陆高校排名第31位;2019年8月,上海软科学世界大学学术排名世界第401-500位,中国大陆大学第40-58位。

现有教职工3000余人,高级职称人员1300余人,其中中国科学院院士3人,中国工程院院士5人,国务院第七届学科评估组成员2人,国家优秀专业技术人才2人。全国人才92人,国家高水平人才队伍9支。

凭借全球扩张战略,学校成为首批通过来华留学认证的22所大学之一,并与20个国家和地区的80多所海外大学和科研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其中,与帝国理工学院、俄罗斯莫斯科国立大学、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等世界著名大学建立了国际联合研究中心;柔性电子创新与人才引进基地项目入选国家高校学科创新与人才引进计划;是孔子学院总部/汉办孔子学院奖学金领取机构,与南非约翰内斯堡大学、西班牙萨拉戈萨大学共建孔子学院;与英国谢菲尔德大学和爱尔兰都柏林理工学院合作,分别为3 1本科教育组织6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与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合作组织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2 2个本科联合培养项目,与美国东华盛顿大学合作组织计算机科学与技术1 2 1个本科联合培养项目

边肖向同学们简要介绍了南京工业大学招生简章的相关信息。学校培养的本科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达到本专业毕业要求的,授予南京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相关规定的,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南京工业大学2020招生目录(南京工业大学2020招生)

南京工业大学2019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南京工业大学。学校代码:(国标),1110(江苏省),1610(江苏省中外合作办学)。学校是一所有百年历史的公立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首批入选国家创新能力提升计划(2011计划)的14所高校之一,江苏省百强省属高校之一。学校目前有三个校区,其中江浦校区位于南京市江北新区浦珠南路30号,丁家桥校区位于南京市鼓楼区新麦茂路5号,虹桥校区位于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00号。

第三条我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达到本专业毕业要求的,授予南京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相关规定的,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我校普通本科层次招生包括普通高考、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班、综合评估录取、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定向招生计划等。

第五条我校坚持“广纳贤才、育人为本”的理念,全面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综合测评,择优录取。

第二章组织结构

第六条我校成立本科招生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本科招生工作。

第七条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的常设机构,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本科招生工作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下实施,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2019年我校按省、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正式公布的信息为依据。

第四章准入规则

第十条我校本科专业标准学制为4年(其中建筑学和城乡规划专业为5年,报考建筑学和城乡规划专业的考生需具备一定的艺术基础,色盲、弱的不适合报考)。

第十一条外语教学是我校所有专业(语言类专业除外)的必修课。

第十二条我校所有专业没有男女比例限制;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三条备案比例按省(市、区)规定执行,录取以专业等级差为准(总等级差不得超过5分)(内蒙古自治区按专业志愿者录取)。

第十四条我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报考考生必须符合《南京工业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的相关要求。报名项目包括棒球、垒球、田径和乒乓球。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必须符合各省(市、区)申请高水平运动员的相关条件。棒球、垒球考生必须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田径、乒乓球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通过考试后,候选人将根据他们的专业来挑选

第十六条(适用于江苏省考生)我校对除历史或物理以外的其他科目不设限制,考生应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特长合理选择专业。

第十七条(适用于江苏省考生)我校普通班录取的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要求如下:BB(中外合作办学BC),要求的科目必须合格(或丙级及以上)。

第十八条(适用于江苏省考生)我校考生选考的科目成绩折算为成绩差分值,成绩差分值加到考生的投入分值后排序。如果所选科目的物理(历史)水平达到A或A,分别加3分和2分;如果另选科目成绩达到A或A,分别加2分和1分。

第十九条(适用于江苏省考生)文理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照语文、数学和附加题成绩之和由高到低排序。如果还是一样的话,文科考生会按照语文(不含附加分)、数学、外语的分数从高到低排序,理科考生会按照数学(不含附加分)、语文、外语的分数从高到低排序。

第二十条(适用于江苏省考生)我校进行综合测评,招收该批次学生,其学业水平考试要求如下:考试科目BB,考试科目必须合格(或丙级及以上)。考生必须符合江苏省教育厅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要求,并符合《南京工业大学2019年综合评价招生指南》的相关要求。通过我校申请材料初审后,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通过面试并通过公示的考生,由我校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选拔。

第二十一条各省市实施新一轮高考改革试点,按照各省(市、区)公布的改革方案和相关措施进行。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二条本科学费按照江苏省物价局(苏家飞〔2014〕136号、苏家飞〔2017〕243号)文件执行(元/人/年):文科类5200、理科类5500、工科类5800

、医学类6800、艺术类6800、中外合作办学。优势学科在原专业基础上浮10%。住宿费1500元/人/年。我校已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按学年预缴学费,学年末结算,毕业时清算,具体按照苏价费〔2006〕319号文件及本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执行收费及相关退费(如出台新文件,按新文件执行)。我校建立了完善的“奖、贷、助、补、减”多元资助体系,设有各类奖、助学金100余项,资助面广,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提供了激励和保障。

第二十三条南京工业大学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电话:025-

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浦珠南路30号(邮编)

邮箱:@

网址:

微信:南工招办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解释权属我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其中与各省(市、区)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各省(市、区)的招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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