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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大学招生

发布于:2021-03-15 04:07:44 作者:admin

广西大学招生指南

广西大学()简称“西大”(GXU),位于广西首府南宁。它是国家重点大学,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为“部级、部省共建”。以下小系列为大家整理广西大学招生简章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一般原则

广西大学招生

1.为切实加强全日制本科招生(以下简称招生)管理,深入实施“阳光招生”,规范招生工作行为,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2019〕1号)等招生考试工作有关文件,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

2.学校全称是广西大学,英文名是" "。学校是公立全日制综合性大学。学校的国际代码是:

3.学校设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教育学、医学、艺术学等11个学科,是中国教育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联合创办的普通高等学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学校,中西部高校,拥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

4.普通本科层次招生包括普通本科、艺术生、自考生、高水平运动队、单独考试的运动训练生。

5.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透明、综合评估、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6、学校招生工作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组织及其职责

1、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和决定招生的重大问题。其成员由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2.学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是广西大学组织实施普通本科招生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全日制招生的日常工作。

3、学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根据需要派人员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招生宣传咨询工作。

4、学校设立招生督导办公室(督导办公室设在学校纪检监察室),对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督导。

第三,规划与录取

1、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根据学校的年度招生计划,按照国家有关招生政策,科学合理地编制招生来源计划。

2、学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将教育部批准的省级和专业招生计划按时间规定的要求报送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

3、按照自愿申报批次的顺序,学校查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根据平行志愿提交的批次,换挡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4.对已进入档案的考生进行全面考核和综合评价。按顺序志愿的考生不设置学校志愿成绩的年级差,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果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可以接收不是第一志愿的考生。

5.对已入档的考生(不含提前批准的艺术类)不设专业等级差异。按照分数由高到低,按照专业志愿顺序排列专业,优先考虑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同等条件下,对所报专业相关科目成绩较高者给予优先考虑。(注:“排队入场协议”的入场规则

江苏省先进考生录取按照“先分后上”、“先分后志愿”的办法进行。两个选定科目的学术水平考试成绩的最低要求是B and B.在分数和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文史类相关学科专业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的比较顺序录取,理工科相关学科专业按照数学、语文、英语的比较顺序录取。

6.对于不能满足所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根据备案结果转入未全额录取的其他专业;如果不服从专业调整,会被送回去。中外合作办学和校际交流项目只招收有专业志愿者的考生,不接受专业调剂。

7.男女比例:男女比例不限。

8.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9.语言要求:英语是学校唯一用于教学的公共基础外语。公共外语课程及相关专业课程不具备开设非英语语言的条件。非英语语言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一定要慎重。

10.动物医学与建筑学学制五年。其中,建筑学专业录取的大一新生入学后复试美术,不及格的转入其他专业。

11、报考外国语言文学(英语、笔译)专业的考生,如经省级招聘机构组织外语口试,考生必须参加口试且成绩合格。

12.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厅〔2018〕13号)的有关规定,其运动水平必须通过我校专业项目水平考试确定。文化考试成绩应符合高水平运动队录取的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根据教育部和《广西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享受优惠录取政策。

13、艺术录取原则:

专业分数线采用盛元省相应的艺考(统考)分数线,考生的文化考试分数线和专业分数线必须符合相应批次的省录取控制分数线

。学校执行生源所在省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艺术类各专业具体录取原则如下:

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音乐学、舞蹈学专业:对进档考生,在执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执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综合分[综合分=(艺术联考(统考)成绩/艺术联考(统考)成绩满分)60+(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满分)4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文化分优先(文化分相同,则依次比较外语、语文、数学);舞蹈学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对进档考生,在执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执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高考总分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一本线(若一本线分A、B两档,我校执行A线高档)70%以上,且不低于当地艺术类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14、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广西考生按照教育部、《广西大学自主招生简章》的规定享受相关录取优惠政策广西大学招生;获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资格认定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及《广西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的录取政策择优录取。

15、在录取过程中,我校执行教育部和各招生省市有关加分投档和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规定。

  四、新生入学及其他

1、新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有关情况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通报。

2、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经学校所在地省级物价部门最新审批为准。

3、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4、学校通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困补助、临时困难补助、各种社会资助、学费缓交或减免等方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5、按大类招生的专业,根据《广西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管理办法(修订)》(西大教〔2019〕9号)等文件精神,学生根据自身兴趣爱好填报志愿,学校充分尊重学生的选择并按照专业分流实施细则进行专业分流;但对学生选择较少、不足25人的专业,原则上当年停开,申请该专业的学生需根据其申报的志愿分流到其它专业。

6、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2014年修订)的通知》(教体艺[2014]5号)规定,学校每年依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对所有学生进行体质健康测试,将结果列入学生档案,作为对学生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毕业时,学生测试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结业或肄业处理(因病或残疾学生,凭医院证明向学校提出申请并经审核通过后可准予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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