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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大学招生网

发布于:2021-03-17 00:43:54 作者:admin

烟台大学成立于1984年,位于烟台市莱山区,风景优美,气候宜人。是理想的育人、治学场所。成立期间,教育部专门批准北大、清华全力支持烟台大学建设,使其有更高的办学起点。在中央、省市领导的亲切关怀下,在北大、清华以及海内外各界人士的大力支持下,经过20多年的不懈努力,现已发展成为理工科结合、文理渗透、学科齐全的省级重点综合性大学。

烟台大学占地3200亩,校园建筑面积80万平方米,其中图书馆面积4.4万平方米(藏书152多万册,电子书19万册,期刊13.2万种),教学仪器总值1.5亿元。现在有20个系和烟台大学招生网1个直属教学部,5个省级重点学科,6个省级重点实验室,6个省级重点学科教学实验中心,5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省级大学科技园,1个省级研究所,21个研究所,35个实验室和计算中心,分析中心,网络中心和电教中心。学校拥有一支学历结构、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学历结构、学科(专业)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目前拥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568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200人,正在攻读博士学位的100多人,博士研究生占专任教师的%。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在职专任教师中,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8人,一届全国百名名师1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候选人1人,全国优秀教师3人,教育部青年骨干教师2人,山东省著名教师2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3人,山东省优秀教师1人。近300名知名学者担任名誉教授、客座教授、兼职教授,聘用兼职院士13人(其中双聘院士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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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5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其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00年获得港澳台研究生招生权。截至目前,烟台大学拥有法学、物理学两个硕士一级学科,34个硕士两个学科,法学硕士1个,农业推广硕士1个。目前招生专业52个。分别是国民经济、企业管理、法学理论、法制史、宪法与行政法、刑法、民商法、诉讼法、经济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国际法、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中国少数民族史、中国古代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考古学与博物馆学、专门史、英语语言与文学、亚非基础数学、应用数学、运筹学与控制论、理论物理、粒子物理与核物理、 原子与分子物理、凝聚态物理、光学、无线电物理、物理电子学、信号与信息处理、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海洋生物学、化学工程、工业催化、农产品加工与储藏工程(农学)、农业推广硕士(食品加工与安全)、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材料科学、环境科学、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岩土工程、结构工程、防灾减灾工程与防护工程、药物化学与药理学,涵盖文学、科学、工程、法律、农业、医学、历史、经济与管理九大学科。 我校还与山东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山东师范大学、中国科学院固体物理研究所等机构和科研机构合作,多年来开展博士生和硕士生联合培养。

毕业生

五、在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领导下,严格选拔研究生教师,加强导师队伍建设。

六、负责研究生经费的分配和管理,检查经费的使用效率。

七、检查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质量,组织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经验交流。

八、做好部门文件的归档和统计工作。

九、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

十、完成学校党委、学校行政和上级单位交办的其他任务。

研究生招生主要内容:

1.组织编制我校研究生招生计划,做好招生宣传工作。

2.组织考研报名、考研初试命题、阅卷、成绩报名和发送成绩单,做好研究生调剂录取工作。

3.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组织研究生复试工作。

4.做好政治考试,获取人事档案,发布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5.准备并打印毕业登记表,协助新生准备。

6.处理招生工作的来信来访,做好咨询服务,处理好招生留下的问题。

7.研究生招生数据的保存和归档。

8.开展招生工作改革总结,不断完善研究生招生工作。

研究生培养的主要内容:

1 .责任制(修订稿)确定了各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计划的相关实施办法和规定;做好硕士研究生导师的资格考试和选拔工作;负责组织研究生教材建设。

2.审核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安排全校研究生公共课教学,审核编制各系研究生专业课的开学计划和课程表;收集和转发研究生公共课和专业课的考试成绩;维护研究生教学秩序,审查研究生教学质量,进行教学研究和评估。

3.做好研究生中期筛选工作,努力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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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检查落实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写作计划和进展情况,检查研究生教学实践和社会实践情况;负责做好研究生培养和教学等相关材料的整理和归档;做好毕业研究生的成绩审查工作;负责办理毕业研究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在校学习成绩证明。

5.做好研究生入学注册工作,组织研究生填写学籍卡,发放研究生证和校徽;办理研究生奖励与处分、休学与复学、退学、提前毕业和延期毕业等手续;办理研究生入学、注册、离校手续。

6.加强学科点基本条件的评估工作,促进学校学科点的建设。

7.负责各类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和发放;做好研究生兼助教、助研和助管工作,负责研究生三助工作津贴和困难补助费的分配及检查使用情况。

8.总结探讨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律和经验,做好研究生教育发展工作。

  学位办的主要工作内容:

1.处理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2.审核研究生学位课程考试科目、门数及教学大纲;

  3.审批申请学士、硕士、博士学位人员名单;

4.批准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协助各单位组织论文答辩;

5.汇总并审核各分委员会上报的学位材料,组织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6.整理学位档案,上报学位材料,发放学位证书;

7.组织申报新增硕士、博士学位授权点;

8.办理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授权的有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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