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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发布于:2021-03-27 02:22:22 作者:admin

  四、资格审查及选拔考核

1.资格审核

学校成立自主招生审核专家组,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严格审核,依据考生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参考考生在道德品质、学业成绩、身心健康、艺术修养、劳动实践等方面的综合表现,按不超过各专业(类)计划数4倍的比例择优确定初审合格名单于2019年4月30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初审通过考生所提交的各类竞赛证书将在我校招生网站上详尽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获得参加我校2019年自主招生考核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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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确认考试与缴纳考试费用

2019年5月1日—5月15日,初审合格的考生登录教育部自主招生报名系统(),确认参加我校自主招生测试,并网上缴纳考试费100元(依据湖北省物价局鄂价费[2009]331号文件收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或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3.打印准考证

2019年6月1日—6月16日,确认并缴费的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4.考核

考核地点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内,形式包括体质测试、面试:

体质测试时间为6月16日,体质测试由学校统一组织,测试项目包括:身体指数(身高、体重)、肺活量、50米跑、立定跳远。测试结果为合格和不合格,考生体质测试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但须达到合格标准,测试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为6月16日,面试重点考核相关学科的知识储备、学习能力、创新潜质及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思辩能力、实践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考生无需要特别准备。

  具体要求和安排另行通知。

5.入围名单确定办法

各专业(类)初审通过名单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类)招生计划的4倍,择优录取。

根据面试成绩,分专业(类)排序确定最终入围名单。各专业(类)最终入围名额原则上不超过各专业(类)招生计划的1.4倍,择优录取,入围人数四舍五入取整数。

最终入围名单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2019年6月18日前在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学校不向考生寄发入围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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