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生专业 > 劳动法关于培训费用的规定(劳动法关于培训协议的规定)

劳动法关于培训费用的规定(劳动法关于培训协议的规定)

发布于:2021-03-31 01:00:59 作者:admin

没有具体的类别,包括岗前培训和专项培训。

一、劳动合同法关于培训费的规定,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不能向劳动者收取培训费;

1.岗前培训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收取任何费用,不约定违约金和服务期限;

劳动法关于培训费用的规定(劳动法关于培训协议的规定)

2.专项培训,也称专业技能培训,企业应提前支付培训费,但可以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限和违约金。劳动者在服务期内离职的,用人单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劳动者按照双方约定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二.《劳动合同法》第22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并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限。劳动者违反服务期协议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不得超过发包人提供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为服务期未完成部分拨付的培训费用。因此,用人单位不能简单地认为,只要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为其提供专业技术培训,在双方劳动关系终止时,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支付的培训费用可以向劳动者追偿。

扩展数据

劳动者在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向用人单位支付培训费用时,应当首先符合三个法定条件:

1、工人和雇主在培训前签订培训协议

2.在培训协议中,依法明确规定了服务期限和违约责任

3.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并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

其次,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劳动者在培训期间,主动解除劳动关系的

2.劳动者违反培训协议约定的服务期,培训后不进入或中断服务期履行,自愿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

3.在服务期内,因严重违纪或其他有损用人单位利益的违法行为,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

参考来源:百度百科-劳动法

二维码

扫一扫关注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本站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本站部分文字及图片均来自于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处理,欢迎发送邮件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