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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林业大学招生网

发布于:2021-02-11 05:10:35 作者:admin

北京林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重点大学,是集农业、科学、工程、管理、经济、文学、法律、哲学、教学、艺术于一体的多学科大学,是首批进入国家重点建设工程211和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的重点大学。是平台,国家优势学科创新试点建设项目大学和国家双一流学科建设大学。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有关安排,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畅通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垂直流动渠道,北京林业大学继续实施高校招生专项规划。

北京林业大学招生网

一、招生目标

主要招收偏远、贫困、民族地区县以下(含县级市)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异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各省(区、市)确定。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2020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实施地区农村有户籍,且本人具有当地户籍连续3年以上;

3.本人已连续三年就读于户籍所在地县的高中。考生户籍、学籍学历以各省(区、市)公布的信息为准;

4.我有相应的数学、物理、生物、化学、信息、科技等专业。

二、招生计划

2020年,我院计划招生70人,仅理科考生,入选人数约为招生计划的6倍。高等学校专项计划纳入学校预留计划。

拟招生专业(最终以我校公布的各省(区、市)招生专业计划为准)如下:

林业、食品科学与工程、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土木工程、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工商管理、计算机、林业工程、机械设计与制造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

第三,注册程序

1.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学院专项计划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在时间的注册时间是2020年5月10日8:00-5月25日。

注:(1)个人陈述:考生必须简述其综合素质(包括学习成绩、思想品德、社会实践等)的基本情况。)和学科素质(包括学科专业、创新潜力、获奖情况、专业认知、发展规划等。);

(2)上传资料要求:

专业证明:需提供高中获得的能体现该学科专业和潜力的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专利和论文不得作为申请材料;

2 .户籍证明:需提供能证明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实施高校专项计划的农村地区有户籍,且本人连续3年以上具有当地户籍的资料,如:户口本或户口本(上传内容包括:首页、首页、本人页面、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页面)等。

以上证明材料需通过原件彩色扫描或拍照上传(必须保证清晰)。

2.中专审核:考生通过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申请表后,必须签字,并要求中专确认内容是否真实。确认后,由中学校长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

3.上传申请表完成报名:考生上传扫描的申请表

(1)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申请表,经本人签字,中学校长签字盖章后有效;

(2)报名系统上传的高中专业证明材料复印件必须经中学校长备注验证,签名、盖章有效(对于与往届学生或中学有变化的学生,专业证明材料需经能证明材料真实性的中学验证盖章);

(3)登记系统上传的户籍证明复印件,如户口卡或户口本(包括:首页、首页、本人首页、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页)等。

注意:邮寄的材料不会被退回。请备份一份。

四.选择程序

我校招生办负责高校特殊项目的招生工作,并组织相关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选拔过程进行监督。

1.材料审核:对于完成网上报名并按时发送材料的考生,在学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户籍和学籍资格审核通过后,由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综合评估考生整体报名情况和报名材料,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并于2020年6月30日前公示。宣布无异议者入选我校专项计划。考生应及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学校不再书面或电话通知相关事宜。

2.规划安排:我院根据入选考生分布情况,拟定各省(区、市)招生专业规划,并在我院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网上公示。

动词(verb的缩写)录取方式

1、报考条件:

取得北京林业大学特殊项目资格的考生,必须具备教育部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高校专项计划志愿者的填报方式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为准。考生必须按有关规定填写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志愿,并在此志愿中填写北京林业大学;在

我校公布的相应省(区、市)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范围内填报专业志愿,且须服从专业调剂;身体条件应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专业体检要求见附件)。

取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的山东、海南、浙江籍考生,须符合报考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科目要求见附件)。

未按我校要求填报高考志愿的考生,视为放弃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不再享受相关录取政策。

2、录取规则:

(1)我校根据公布的各省(区、市)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计划,对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所在省份理工类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线执行;江苏籍考生,考生两门选测科目等级必须达到BB及以上。

(2)专业录取规则参照《北京林业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工作章程》执行。

六、监督机制

1、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在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学校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选拔程序,加强过程管理,公示相关信息。

2、我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招生考试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等。

3、学校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明确监督举报渠道,切实杜绝权力寻租。

纪委监督电话:010-

4、学校加强对高校专项计划评审人员的选拔和管理。与评审人员签订利益关系者回避责任书,凡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指导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的,评审人员须在考前主动报告并申请回避,一经发现瞒报情况者将取消评审人员资格,所评考生成绩无效,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审核合格名单、各省招生计划均实行公开制度,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我校招生网()进行公示。

6、考生应如实申报有关材料;有关中学应严格组织推荐工作。对于弄虚作假者,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责任属推荐中学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将在其所在省份中学及有关试点高校或全国范围内予以通报,并责成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追究有关责任者的相应责任;责任属考生本人的,未入学者,取消其复试成绩,同时报考生所在省份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七、重要日程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5月10日8:00-5月25日

2、报名材料邮寄截止时间:2020年5月27日(以邮戳为准)

3、审核结果公示:2020年6月30日前(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北京林业大学招生网中进行公示,具体事宜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本人)

八、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归北京林业大学招生办公室。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当年有关政策执行。

咨询电话:010-62338216、62338222(工作日8:30-11:30,13:30-17:30)

电子邮箱:blzsb@bjfu.edu.cn

微信公众号:BJFU8216

官方微博:http://weibo.com/u/****

北京林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0年5月5日

附件1:北京林业大学2020年高校专项体检要求

附件2:北京林业大学2020年高校专项计划专业选考科目(山东、海南、浙江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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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下载:附件2:北京林业大学2020年高校专项计划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山东、海南、浙江考生).xlsx

点击下载:附件1:北京林业大学2020年高校专项体检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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