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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

发布于:2021-02-12 01:43:48 作者:admin

具体省级计划由学校根据资格考试结果确定并公布。浙江省考生应符合学校招聘的学科群要求。

二、注册条件

主要招收偏远、贫困、民族地区县以下(含县级市)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异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考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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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符合2017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考生及其父亲或者母亲或者法定监护人在实施地区农村有户籍,且考生在当地有连续3年以上户籍的;考生已连续三年在户籍所在地县高中就读。以上资格必须通过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考试。

三、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考生须在“学院专项计划报名系统”报名,并于2017年4月15日至30日在时间报名。

本次注册无需邮寄申请材料。考生必须将所有完整的申请材料上传至平台报名处。上传的申请材料必须经过扫描,不得转载,以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材料包括申请表(由系统生成并打印,每页必须签名并加盖中学公章,申请表包含基本信息、中学信息、成绩信息、个人陈述、志愿信息、综合信息、户籍信息等。),考生身份证(包括正反两方面)等学科专业证明材料(包括各种奖项、社会实践活动、研究经历和成果等。).个人陈述以1500字为限,包括自我评价、展现个性或特长、选择华东师范大学的理由、未来职业发展规划等。

如果上传的申请材料不完整、不清晰,影响材料审核,由您自行负责。

2.学校审计:学校将组建由各学科专家组成的审计小组。根据考生提供的材料,根据考生的高中学业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社会实践成绩、专业展示和证明等情况。学校将综合评估确定初试合格考生名单,并报平台教育部阳光高考进行公示。学校根据各省合格学生人数和学科情况,确定分省分专业的方案,并在学校招生网络中进行宣传。

3.填报志愿:通过我校专科计划初试的考生要求高考总分(含政策加分) 不得低于其所在省份相应科目的第一批本科录取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不得低于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并根据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安排和要求,按照考生自愿的原则,填写专项院校计划的志愿人员。 省级计划以学校招生网公布的高校专项计划为依据。未按要求填写学院专项计划的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考生,不再享受我院专项计划录取资格。

4.高考录取:根据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高校专项计划清单,根据学校公布的省级和专业计划,按照高考分数线由高到低录取,按照专业志愿者和学校招生规定确定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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