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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2019(河海大学自主招生简章2019)

发布于:2021-02-12 04:25:40 作者:admin

第三,注册程序

考生从现在起至2019年4月8日,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按照相关提示进行网上报名。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务处[〔2018〕14号)的要求,考生高中阶段的课程学习、相关成绩和获奖证书复印件必须经中学审核并在中学网站和班级详细公示,公示结果必须经中学校长签字确认。考生在完成在线注册后,请将申请材料邮寄到我们学校。发送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4月13日(以当地邮戳为准)。快递请使用中国邮政EMS。所有材料应打印在A4纸上,并按照以下提交顺序装订。装订时,请确保没有硬纸,没有塑料包装,没有封面和底部。申请人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将不被退回。

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

湖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2019(河海大学自主招生简章2019)

1.报名系统生成的申请表(须由中学校长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

2.身份证复印件;

3.考生自荐信;

4.高中阶段的课程学习及相关成绩(由中学校长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确认);

5.获奖证书复印件(须由中学校长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

6.获奖证书公开截图和网址。

考生不得提交论文和专利作为申请材料,考生提交的获奖证书必须公示,相应获奖证书的公示网站应填写在平台,供我校审核。

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申请材料有虚假内容的,一经发现,取消继续参加后续认定工作的资格;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取消资格;已入学的考生,按教育部和我校的有关规定处理。考生提供虚假信息将被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有关规定,考生可根据情节轻重,取消其参加今年高考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暂停参加各种国民教育考试1-3年。

四.选择程序

(1)根据2019年自主招生拟招聘的专业类别,学校将组建由各学科专家组成的审核小组。根据考生在高中阶段的表现,比如思想道德、遵纪守法等。课程学习情况、获奖证书以及公开的获奖证书截图,结合考生自主招生的专业信息、专业特点和培养要求,他们将进行初步审核和综合评价,确定初步考试合格的考生名单。上海考生在自主招生时会参考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信息。初试合格考生名单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公布,报教育部平台阳光高考信息发布中心公示。

考生可在2019年4月30日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初试成绩。初试合格者将使用报名系统打印考试安排及相关考试要求。

(二)根据学科特点,学校将对专家组认定的合格学生进行测试。我们学校组织的考试有基础文化考试、综合面试、体育考试。

1.基础文化测试主要考察学生的基本能力。考试科目:上海、浙江考生:数学、物理或化学或语文;其他省市考生:数学、物理或化学。

2.综合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理想信念、思想道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以及对学科的兴趣、学科基础、逻辑思维、沟通能力等综合能力

(3)学校将向社会公布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学生名单及其他相关信息,并报平台教育部公示

动词(verb的缩写)测试安排

(1)时间:基础文化考试2019年6月16日上午。(具体考试时间以报名系统公告为准)

(2)2019年6月16日下午至2019年6月17日时间:综合面试及体育测试(具体测试时间以报名系统公告为准)

(3)基础文化考试、综合面试、体育考试地点:东华大学延安路校区(上海延安西路1882号)。

(4)注册测试费

测试费用:70元/人。【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沪考费(2002)008号、胡(2002)008号各类考试收费标准】

第六,录取优惠政策

已取得本校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必须在高考志愿招生时填报本校,志愿填报符合当地志愿填报办法(填报办法,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考生体检符合所报专业高考要求(详见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根据综合成绩排名,考生在高考录取时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1.除上海、浙江外的其他省市考生参加普通高考,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最终模拟投资线20分以内(不应低于当地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考生高考成绩符合相应要求,学校根据公示情况受理所选专业。本科批次合并的省份,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独立录取控制线。

2.沪浙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在当地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达到10分(含10分),沪浙考生选择的科目必须符合我校要求。考生高考成绩符合相应要求,学校将按公示

入选专业录取。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参考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自主招生录取控制线。

具体要求及政策以东华大学招生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发布的公示信息为准。

七、新生复查

学校对录取的新生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并将复查结果上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主管部门。

八、组织机构及监督机制

我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方案、实施办法和最终录取结果均须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学校建立相应的工作协调管理监督机制,加强对报名、审核、公示、录取、计划等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及时回应处理各种问题。

对招生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立即启动相关调查处理和问责程序,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依纪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切实通过有效的监督保障机制,确保试点工作的公平公正。

我校认真贯彻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自觉接受社会及舆论监督。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不举办任何考前培训班,也不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培训班。

九、联系方式

招办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号东华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

咨询电话:021-

监督电话:021-

十、本方案由东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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