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生院校 > 衡阳会计培训学校

衡阳会计培训学校

发布于:2021-04-19 02:55:51 作者:admin

相关知识点:新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3 《特别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8行“特殊重组”项,报告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免税重组产生的企业的财务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不符时,应作出的纳税调整金额。

企业重组是指在日常经营活动之外引起企业法律或经济结构变化的交易,包括企业法律形式的变化、资本结构调整、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合并和分立等。企业重组与普通资产交易的区别在于,普通资产交易仅限于企业一部分资产或商品的转让和处置,不涉及股东层面的股权交易。而企业重组是以股权交易或整体资产负债的交易为目的,导致企业资本经济结构或法律形态的变化。

衡阳会计培训学校

为了避免所得税对企业重组的负面影响,保证税收中性,企业重组所得税政策区分了普通重组和特殊重组。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改制,认定为专项改制:

1.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不以减税、免税或者延期纳税为目的;

2.收购、合并或者分立的部分资产或者股份达到规定比例,企业的法律或者经济结构发生重大或者重大变化;

3.法定形式发生变化,资本结构发生调整,被收购、合并或者分立的企业在重组后连续12个月未改变其原有的实质性经营活动;

4.重组交易涉及的对价主要是股权支付金额,非股权支付金额不超过规定比例。同时,取得股权的一方在未来12个月内不得转让股权;

5.如果参与重组交易的当事人涉及境外(含港澳台)纳税人,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应确保被重组企业的资产和股权所隐含的增衡阳会计培训学校值税管辖权保留在境内,税率不低于重组前的税率。

符合上述条件的特别重组,当事人应当按照下列特别纳税规定进行所得税处理:

1.除重组交易的非股权溢价或货币溢价对应的资产转让损益应在当期交易期间确认外,交易各方可暂不确认相关资产的转让损益。

2.非股权溢价或货币溢价对应的资产转让收入或损失=(转让资产公允价值-转让资产计税基础)(非股权溢价或货币溢价转让资产公允价值)。

例:以整体资产转让为例,甲公司将全部资产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乙公司的股权和非股权款项,从而完成甲公司的整体资产转让.甲全部资产账面价值8000万元,甲公允价值1万元,乙向甲支付6250万股(面值1元),账面价值6250万元,公允价值1万元。此外,非股权支付金额为1000万元(银行存款200万元,C债400万元,公允价值800万元)。甲将企业的全部资产转让给乙.

本例中,非股权支付金额为1000股权面值为6250=16%,符合免税重组条件。

一、企业整体资产转让收入=-8000=7000(万元)。由于双方均属于免税重组,同时企业A已取得非股权支付,按照非股权支付占重组交易金额的比例确认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a企业当期应纳税所得额=7000 (1000 )=(万元)。

企业A交换全部资产和负债后,获得企业B的股权和部分非股权支付。由于企业A免税重组,需要置换企业B的股权和部分非股权支付(不含现金

如果A公司完全按照案例计算的数据确认应税所得和交换资产的账面价值,会计和税法没有区别。许多企业重组往往是根据评估值记录的。他们热衷于确认重组利润,增加总资产,但不愿意缴纳所得税。所以会计和税法是有区别的。一方面对当期利润有影响,需要进行纳税调整;另一方面,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应税成本之间存在差异,因此需要在资产寿命期间逐年调整允许税前扣除的折旧和摊销金额。

第一列“账户金额”,报告会计的账面金额;第二栏“税额”填报税收规定的收入额;第三栏“增加额”,报告根据税收规定应调整增加的金额;第四栏“减额”,报告根据税收规定应调整和减少的金额。

二维码

扫一扫关注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本站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本站部分文字及图片均来自于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处理,欢迎发送邮件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