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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全国大学最新排名(高校自主招生)

发布于:2021-02-19 00:52:57 作者:admin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厅〔2018〕14号)等相关文件,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德育为教育根本任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推进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选拔具有专业和创新潜力的综合素质优异的学生,华东理工大学2019年继续实施自主招生。为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1.招生计划和专业

我们学校有156个自主招生计划。自考专业有理工科物理、理工科化学、文学与商科。详见附件1。

2019全国大学最新排名(高校自主招生)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是综合素质优秀的理科高中毕业生(其中上海、浙江不区分文理),高中成绩突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中学生五大学科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全国决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考生,在省级竞赛区获得一等奖的考生。获奖者名单必须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网站上公布,网址为。

2.参加全国青年科技创新大赛并在明日全国青年科学家奖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考生。获奖者名单必须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网站上公布,网址为。

3.2018年上海市高中生化学竞赛一等奖考生。获奖者必须在上海教育网站上公布:id=.

三、登记和材料审查

1.考生在线报名。

符合上述申请条件之一的考生,可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自行报名获取注册号,根据网上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打印系统生成的自主招生申请表等相关材料。根据系统提示,按要求上传相关资料。

论文和专利不得作为注册材料上传。

2.提供并发送书面材料。

书面申请材料包括打印的自主招生申请表等材料。其他材料主要包括获奖证书(证书)复印件和反映考生综合素质发展的现实材料(不含论文和专利)。

考生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必须经中学审核,校长签字,中学盖章,并在中学网站和班级上详细公示。

考生报名材料中的相关获奖证明应在我校自主招生时间之前获得,之后不做补充报告。

请将材料打印在A4纸上,并按照申请表和其他材料的顺序装订。装订时,请确保没有硬纸,没有塑料包装,没有封面和底部。请选择材料,总页数不得超过15页。

考生报名材料由中学盖章确认

寄到本校本科招生办公室(建议使用EMS快递),申请人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不予退回。

3.材料审查。

我校将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选出初审合格名单,并在阳光高考平台站公示。考生提交的竞赛奖项将在我们的本科招生网站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初审结果生效。高考改革试点省份考生高中综合素质测评信息中的相关内容将作为重要参考资料提供给专家。

通过材料初审,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可以参加我校组织的考试。考生可以通过我们的在线报名系统查看初试成绩。在…之中

自主招生考生需按原籍省级招生部门的要求填写自己的高考志愿。

录取优惠政策如下:(1)上海、浙江省考生在当地自主招生控制线达到20分,考生填写高考专业志愿时,本人选择的三个高考科目中至少有一个必须符合高考专业志愿的要求(详见附件1);(2)江苏省考生在江苏省理工科本科一批控制线上达到20分,所选科目水平要求BB及以上;(3)外省考生达到本省一批理工科本科生最终模拟投资线以下20分,且不低于当地一批理工科本科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本省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执行)。

入选我校自主招生名单的考生均达到我校公布的录取分数线。如果我们学校能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且考生体检不受限制,就录取;如果不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考生不服从专业志愿的调剂,就退役。具体专业安排如下:考生的高考专业志愿必须属于自主招生宣传中可以报考的大类。考生要填写按照所在省规定可以填报的专业志愿人数,不能重复填报(重复的专业志愿只统计第一名,重复的专业视为空白)。录取情况如下:(1)高考成绩入选的考生(指自主招生和报考的考生之间的排名,下同)在30%以内(含)符合第一专业志愿;(2)排名在30%-60%(含)之间的考生符合第一或第二专业志愿(第二专业志愿为空白,学校统一安排专业);(3)排名在60%以下的考生,由学校参照其专业志愿分配专业。

不及物动词时间安排及相关说明

1.网上报名:4月3日至4月12日。

2.学校收取书面材料截止日期:4月15日(以收件日邮戳为准)。

3.材料初审结果查询及合格名单公示:4月底或5月上旬,考生可通过我校网上报名及查询系统查询初审结果。

4.网上付费及下载准考证:5月11日至20日,初审合格的考生须在我校网上报名及查询系统确认是否参加我校组织的测试,确认参加测试的考生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77元)(沪价费(2006)5号、沪财预(2002)8号)、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无准考证者不得参加测试。

5.综合测试相关安排:综合面试和体育测试时间初步安排在6月16日、17日(如有变化另行公告)。届时我校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告具体安排,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综合测试地点设在我校徐汇校区(上海市徐汇区梅陇路130号)。

6.综合测试后结果查询:6月22日之前(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七、新生入学资格复查。

新生报到时我校将对录取的自主招生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将省级招办提供的电子档案、纸质档案与自主招生考生的申请材料逐一进行比对,有需要的可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开展复测。

八、组织机构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校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下进行,由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接受校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监督。

九、联系方式(含报名材料邮寄地址)

徐汇校区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梅陇路130号研究生楼十四层,华东理工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

咨询电话:021-传真:021-

电子邮件:zsb@本科招生网:http://zsb.ecust.edu.cn/

十、监督机制及违规处理

1.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相关要求,认真贯彻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加强招生录取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及舆论监督。在招生过程中加强材料初审和测试安排的管理,采用多名专家背靠背分别独立审核、复核等方式,确保审核工作质量,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过程全程录音录像。自主招生过程中将遵循以下原则:招生简章公开、选拔方法公平、专家组成随机、全程录像监控、录取结果公示,严防相关人员权力寻租。

2.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今年自主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

3.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自主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4.我校自主招生实施的全过程接受校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监督。监督电话:021-64252688。

十一、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属华东理工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本招生简章若与教育部2019年关于自主招生规定不一致,则按最新文件规定执行。

华东理工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2019年4月

附件1:华东理工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考生可报考专业大类及其包含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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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华东理工大学自主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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