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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各个高校自主招生简章华东理工大学自主招生(2019年清华自主招生简章)

发布于:2021-02-19 00:52:59 作者:admin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娇娇〔2014〕18号)、《关于做好2016年自主招生简章修订工作的通知》(娇娇汉斯〔2016〕8号)文件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德育林为教育根本任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1.招生计划和专业

我校自主招生人数不超过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即195人以内。自考专业有理工科物理、理工科化学、文学与商科。详见附表1。

2019年各个高校自主招生简章华东理工大学自主招生(2019年清华自主招生简章)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是具有专业和创新潜力的优秀理科高中毕业生(其中上海考生选择的科目不包括生命科学),高中成绩突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运动会全国决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考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在省级赛区获得一等奖的考生。

2.2015年上海市高中生化学竞赛(上海市教委组织的化学杯竞赛)一等奖考生。

3.在部分省级以上单科竞赛中获奖的考生(具体获奖名单及要求见附表2)。

4.其他具有学术专长和创新潜力的候选人(必须提供证明材料)。

三、登记和材料审查

1.考生在线报名。

符合上述申请条件之一的考生,可登录教育部平台试点高校阳光高考自主招生报名系统(),自行报名获取报名编号,根据网上提示填写相关信息,打印系统生成的自主招生申请表。

2.发书面材料。

书面申请材料包括打印的自主招生申请表等材料。其他材料主要包括获奖证书(证书)复印件、高中水平考试成绩复印件、高中综合素质测评材料复印件等反映考生综合素质发展的现实材料。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研究生中学、社会团体或个人专家可以实名提供推荐材料。

请将材料打印在A4纸上,并按照申请表和其他材料的顺序装订。装订时,请确保没有硬纸,没有塑料包装,没有封面或底部。请选择材料,总页数不得超过15页。考生的申请材料经中学盖章确认后送到我校招生办(建议使用EMS快递),申请人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不予退回。

3.材料审查。

我校将组织由各学科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选择初审合格名单,并在阳光高考平台站公示初审合格考生名单。通过材料初审,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可以参加我校组织的考试。考生可以通过我们的在线报名系统查看初试成绩。

第四,选择方法

1.测试。我校组织的考试包括基础文化考试和综合面试,其中:

(1)从符合申请条件1或2的考生中选择部分或全部考生直接进入综合面试(即避开基础文化考试)。

(2)其他考生必须参加基础文化考试。基础文化考试是一门综合性的理化考试(涵盖物理和化学,每科满分75分)。根据考生的基础文化考试成绩,选择部分考生进入综合面试。

2.确定自主招生名单。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集体研究确定我校自主招生的入选考生名单。可以

自行招生考生需按原籍省级招生部门的要求填写自己的招生志愿。其中江苏省自主招生选科水平要求BB及以上。

不经笔试直接进入综合面试,入选我校自主招生名单的考生有优惠录取政策:高考成绩达到当地理工科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体检不受限制,我校录取。考生根据自己的专业志愿、面试成绩、获奖科目进行选拔。

参加基础文化考试进入综合面试并入选我校自主招生名单的考生,均达到我校公布的条件(录取优惠政策包括第一批地方理工科本科录取控制线、第一批地方理工科本科录取控制线20分、线上40分。如果省内已合并第一批和第二批本科招生批次,则第一批本科招生控制线将由省内公布的自主招生参考控制线代替。各省具体优惠政策详见附表3。如果我校能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且考生体检不受限制,则录取;如果不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考生不服从专业志愿的调剂,就退役。具体专业安排如下:考生的专业志愿者必须属于自主招生和宣传两大类。考生要填写按省规定可以填报的专业志愿者人数,不能重复(重复的专业志愿者只统计第一名,重复的专业视为空白)。录取情况如下:(1)高考成绩入选的考生(指自主招生和报考的考生之间的排名,下同)在30%以内(含)符合第一专业志愿;(2)排名在30%-60%(含)之间的考生符合第一或第二专业志愿(第二专业志愿为空白,学校统一安排专业);(3)排名在60%之后的考生由学校参考

所填报的专业志愿统一安排专业。

六、时间安排及相关说明

1.网上报名:3月14日~3月31日。

2.学校收取书面材料截止日期:4月2日(以收件日邮戳为准)。

3.材料初审结果查询及参加我校考核考生名单公示:4月底,考生可通过我校网上报名及查询系统查询初审结果。

4.网上付费及下载准考证:4月底至5月底,初审合格的考生须在我校网上报名及查询系统确认是否参加我校组织的测试,确认参加基础文化测试的考生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77元)(沪价费(2006)5号、沪财预(2002)8号)(直接进入综合面试的考生不需缴费)、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无准考证者不得参加测试。基础文化测试考点设在我校徐汇校区(上海市徐汇区梅陇路130号)。

5.基础文化测试:测试时间暂定为2016年6月11日(如有变化另行公告)。考生参加基础文化测试时须出示二代身份证、准考证。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和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的相应信息。

6.基础文化测试结果查询及综合面试相关安排:6月19日之前(具体时间另行公告)。届时我校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告具体安排,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综合面试地点设在我校徐汇校区(上海市徐汇区梅陇路130号)。

7.综合面试后结果查询:6月22日之前(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七、组织机构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受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由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接受校本科招生监督小组监督。

八、联系方式(含报名材料邮寄地址)

徐汇校区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梅陇路130号研究生楼十四层,华东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

咨询电话:021-传真:021-

电子邮件:zsb@本科招生网:

九、监督机制及违规处理

1.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的要求,认真贯彻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加强招生录取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及舆论监督。在招生过程中加强材料初审和测试安排的管理,做到至少有三名初审专家随机审核考生材料,面试专家的分组、考生的面试地点由现场抽签决定。自主招生过程中将遵循以下原则:招生简章公开、选拔方法公平、专家组成随机、全程录像监控、录取结果公示,严防相关人员权力寻租。

2.在我校自主招生过程中,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须对实名提供推荐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在推荐考生过程中出现虚报或伪造、编造有关材料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该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下一年度的推荐资格,并视情节轻重向教育主管部门提交具体情况,依据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若考生存在申请材料不实、考试作弊、替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该生自主招生考核成绩及入选资格,并视情节轻重向其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交具体情况;已经被我校录取或取得学籍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3.校招生监督小组参与自主招生实施的全过程。监督电话:021-。

十、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属华东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华东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6年3月

附表1:华东理工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考生可报考专业大类及其包含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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