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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华中科技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已发布,计划招生187人

发布于:2021-02-23 01:26:54 作者:admin

二、招生范围和对象

面向全国,选拔具有专业和创新潜力的优秀高中毕业生。申请人应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高中在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生物、化学、信息学)中获得国家一等奖(省级赛区)及以上。(其中,报考“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安全”的考生仅限于数学或信息学奥数;申请“物理”的考生仅限于数学或物理或信息学奥林匹克。)

2019年华中科技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已发布,计划招生187人

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日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计算机制作活动全国一等奖。

以上奖项必须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名单公示后方可报考。

三.录取程序

1.登记

学生本人本着诚信原则,根据自身情况申请,登录“平台"特殊类型招生(),在招生类型中选择“普通自主招生”,在申报学校中选择“华中科技大学”,在招生类型中选择“普通自主招生”,填写报名信息,选择申请专业(每人限一个专业)。

考生需要上传以下材料:

(1)高中阶段获得的相关奖励证书;

(2)经中学校长签字确认的中学宣传证明材料(下载填写后,以附加材料形式扫描上传)点击下载;

(3)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思想道德、遵纪守法、身心健康、社会实践)等相关材料;

(4)打印申请表,由中学审核,校长签字盖章,按要求上传至“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

论文和专利不得作为申请材料上传。

在时间:注册3月29日-4月11日中午。

如果考生未能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我校将不会对材料进行初步审查。考生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必须经过中学审核并由校长签字,并在中学网站和课堂上详细公示。

2.初审

(1)学校成立专家组,按照审核规则对所有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学生的思想品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核,确定考生是否具备报名条件,从具备报名条件的考生中选择参加考试的考生。

(2)入围考试考生名单及相关事宜将于5月上旬在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初试通过的考生提交的竞赛证书和申请材料的相关信息将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上详细公示。宣布无异议者有资格参加我校2019年自主招生考试。考生也可以登录“平台"特殊类型招生报名”查询成绩。

3.测试

(1)已取得考试资格的考生,已在规定的时间通过“平台"特殊类型招生报名”确认考试并交纳费用,在我院本科招生信息网查询考场安排并打印准考证。考生凭原身份证、准考证、申请表和获奖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办理考试报名手续。

(2)测试安排

考试形式:专业面试和体检

时间: 6月15-16日地点:华中科技大学

分专业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在所报专业领域的专业和创新潜力,在报考时会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深入考查。

运动测试:测试包括四个项目:立定跳远,sitt

(1)高考成绩要求不低于我校本地最终模拟投资线20分;

(2)除上海考生外,对于高考总分不超过750分的省份,按相应比例换算折减范围,小数点后四舍五入。

(3)上海考生高考成绩在上海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必须达到20分;浙江省考生必须在浙江省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达到40分。

特别说明:

(1)获得入围资格的考生,必须按照原籍省招办(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和我校的要求填报志愿报名,并通过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格检查。

江苏省考生所选科目的成绩应大于2B。

“最终模拟投资线”由来源地省级招办根据来源地一批本科院校最终确定的投资比例计算生成。

考生实际高考成绩不应低于考生所在省(自治区或市)一批本科的录取控制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高考考生的实际分数应达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

四.工作机制

1.学校学生事务办公室负责自主招生的组织实施,坚持刚性标准、规范程序、公示结果。

2.为保证自主招生的公平公正,学校成立了由相关专业专家组成的评估小组,负责材料的初审和测试,学校监管部门对测试和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整个考核过程都有记录,考生的专家名单、分组、面试顺序采用双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防止暗箱操作。

3.我校加强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合格初审名单

、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三级信息公开。

4.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对于提供虚假信息及以其他欺诈手段取得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自主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并予以清退,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

5.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自主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培训班。

纪检监察电话:027-。

五、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

     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7- 

传  真:027-

招生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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