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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美术学院招生简章

发布于:2021-03-15 02:59:07 作者:admin

广州美术学院2016年本科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略)

第二,招生专业,人数,考试科目

广州美术学院招生简章

1.2016年,我校计划在全国招生1335人,其中广东省招生1065人,广东省外招生270人(招生计划须经广东省教育厅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批准)。广东省外,各学校具体招生人数不分配到省内。考生必须按照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的有关考试规定进行报名和考试。

2.按照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将在允许的学习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当他们达到毕业的基本要求时,将被允许毕业,并颁发广州美术学院毕业证书。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和学位证书。

注:(1)招生专业和计划以上级部门下达的为准;(2)各专业、课程介绍请登录我校官网()。

第三,招生目标和申请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有一定美术基础;

3.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通过省级美术专业考试的(未组织专业考试的省份和未参与省级考试的省份除外);

5.其他符合教育部要求的可以报考。

6.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一)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学生;

(二)应届毕业生以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生;

(3)参加普通高考(含高校艺术类考试)的考生因作弊被取消,今年禁止参加普通高考;

(四)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者正在服刑的。

四.登记

方法

2016年,我校所有专业全国招生。报考美术(美术史)和美术(艺术管理与策划)专业的考生,也可以报考其他美术专业。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考点报考其他美术专业。如果考生违反规定,我校有权取消考生的学校考试成绩,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我校的专业考试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级招办的有关文件执行。

(一)美术(艺术史)、美术(艺术管理与规划)专业注册办法:

1.2月6日至2月18日,登录普通本科入学考试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所有报名信息,确认所有信息保存后不可修改。如果信息填写不正确,考生应承担全部责任。

2.选择广州(广州美术学院)考试中心-美术(美术史、艺术管理与策划)专业,在资格考试表格中上传我独立完成的美术作品的复习。

3.上传成功后,网上付款不用现场确认,不用考色彩、素描、素描。

4.报名考试费:40元/学生。

(2)其他所有艺校入学考试均采用网上报名、网上支付、准考证确认和打印(现场确认或网上确认),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现金支付。

1.在线注册和支付:

登录普通本科招生考试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所有报名信息,选择考点进行报名和网上支付。保存确认后,所有信息都不能修改。如果信息填写不正确,考生应承担全部责任。

2.确认并打印准考证(选择以下方法之一):

(1)现场确认:

成功在线注册后

网上报名和缴费成功后,考生可以自愿选择网上确认和打印准考证,无需去网站确认。考生登录报名系统下载移动APP客户端,在线拍照,上传上述提交材料,在线确认,在移动APP客户端打印准考证(具体操作流程见移动APP客户端提示,技术服务费由第三方服务公司收取,考生可根据个人情况自主选择)。

注:广东省考生在网上报名并成功缴费后,可选择现场确认或网上确认。选择网上确认的考生将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网上确认并打印准考证。系统自动调用广东高考报名信息(包括照片)。考生无需使用手机APP客户端进行拍照、上传证件等操作,也无需去现场确认。

3.注意事项:

(1)河北、河南、江苏、江西、甘肃、湖南省考生只能在学生所在省份的考点参加考试;

(2)河北、河南、江苏、江西考点不接受外省考生参加考试。

(3)江西省考生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

(4)江苏省考生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

(5)广东省考生不得在广东省以外的考点报考,非广东考生不得在广东省内选择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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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名考试费:175元/生(广东省考生);210元/生(广东省外考生)。

(三)华侨和港澳台考生报考时间和方法见本简章九、华侨和港澳台学生报考、录取办法。

  五、专业考试

(一)考试纪律

1、报考我校的考生在参加专业考试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高考考试纪律、《广州美术学院考生须知》及《广州美术学广州美术学院招生简章院考场规则》等相关规定。

2、考生必须诚信考试,不得出现请人替考、互换答卷等违规违法作弊行为,对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条例处理。

  (二)考试时间、地点

1、我校各美术类校考专业(除美术学)在广东省外设有十个考点,分别安排在三个时间段组织考试,考点安排如下:

2、我校各美术类校考专业(除美术学)在广东省内设有七个考点组织考试,考点安排如下:

3、广东省考生按照所属地区选择相应省内考点报考,具体安排如下:

  六、录取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美术类考生须参加省级艺术统考,并取得合格证,方有资格被本科院校录取(未组织艺术统考或对考生报考29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另做规定的省份除外;报考生源所在地省级艺术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除外)。报考我校除美术学(美术教育)、艺术教育、工业设计、建筑学、风景园林以外各专业,均需参加我校组织的普通本科招生专业考试。

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及体检合格,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都达到要求的情况下,我校依据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根据教育部第2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一节第八条,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我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和专业复试,凡不符合录取条件、发现有舞弊行为或经我校招生委员会认定未达我校入学要求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籍。情节恶劣的,我校将移交有关部门查究。

  录取原则和办法:

1、广东省:

(1)工业设计、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招收普通类理科生,艺术教育专业招收普通类文科生,其它美术类各专业文理兼招。

(2)美术学(美术教育)专业:考生需参加广东省美术术科统考,统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广东省美术类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分数线,在投档考生中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专业成绩70%+文化成绩30%。

(3)艺术教育专业:考生需参加广东省美术术科统考,统考专业成绩达200分(以满分300分计算),文化成绩达到广东省第二批本科文科分数线,根据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从普通文科类择优录取。

(4)美术学(美术史)、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考生需参加广东省美术术科统考,并取得合格证,校考专业成绩(即参加《美术作品述评》科目考试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录取最低控制线,外语单科成绩在80(含80)分以上,根据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专业的确定,按文化成绩优先,遵循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

(5)工业设计、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考生不需参加专业考试,文化成绩达到广东省第二批本科理科分数线,根据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从普通理科类择优录取。录取专业的确定,按文化成绩优先,遵循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

(6)其他美术类各专业:文化成绩参照广东省美术类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校考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和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在综合分达到录取条件后,各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考生未被录取至第一专业志愿,则按文化成绩优先,遵循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综合分计算公式:专业成绩70%+文化成绩30%。

(7)当考生未被录取至填报的专业志愿时,按各专业录取原则调剂到未满额且考生符合录取要求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

(8)校考专业成绩在260(含260)分以上,文化成绩和外语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不计算综合分,优先录取。若同一专业符合优录条件人数超过该专业招生计划,则按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如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2、广东省外:

(1)工业设计、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在江苏、浙江、湖南、湖北四省招收普通类理科生。艺术教育专业在湖南、江西两省招收普通类文科生。其它美术类各专业文理兼招。

(2)美术学(美术史)、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专业:考生需参加各生源省美术术科统考,并取得合格证(未组织美术术科统考的省份除外),校考专业成绩(即参加《美术作品述评》科目考试成绩)、文化成绩和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专业的确定,按文化成绩优先,遵循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同一省份,美术学(美术史)和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录取人数总和最多不超过4人。

(3)工业设计、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考生不需参加专业考试,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属省份的普通理科类本科分数线,根据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从普通理科类择优录取。录取专业的确定,按文化成绩优先,遵循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具体录取批次以各省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4)艺术教育专业:考生需参加各生源省美术术科统考,统考专业成绩达200分(以满分300分计算),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属省份的普通文科类本科分数线,根据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从普通文科类择优录取,具体录取批次以各省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5)其他美术类各专业:校考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和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在综合分达到录取条件后,各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考生未被录取至第一专业志愿,则按文化成绩优先,遵循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同一省份,录取人数总和最多不超过45人。综合分计算方法:文化总分&;文化满分30+专业总分&;专业满分70。

(6)当考生未被录取至填报的专业志愿时,按各专业录取原则调剂到未满额且考生符合录取要求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

(7)校考专业成绩在260(含260)分以上,文化成绩和外语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不计算综合分,优先录取。若同一专业符合优录条件人数超过该专业招生计划,则按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如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七、学费、住宿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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