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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文理学院校花(湖北文理学院官网)

发布于:2021-03-25 01:01:08 作者:admin

学校入学手册

2011年,襄樊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正在送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相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管理招生”的要求,规范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中文全称是襄樊学院,英文全称是。学校国家标准代码为,注册地址为湖北省襄樊市隆中路7号。第三条学校为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目前共有本科专业36个,涵盖理科、工科、文学、管理、经济、法学、教学等7大学科。招收部分高职(专科)学生和中职本科生。第二章机构及其职能第四条学校应当成立由学校负责人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领导小组,并设立招生办公室。第五条招生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是领导学校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的政策,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国家招生政策法规;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第六条招生办公室根据招生工作的实际需要,从全校教师和干部中选拔招生人员参加学校的招生宣传和招生工作,参加部分招生形式(专业)的专业水平评估(考察)和考试工作。第七条学校通过校园网()和省级招生机构出版物发布招生计划及相关招生信息。第三章录取规则第八条学校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学校负责、招生、监督”的录取管理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九条学校应当优先录取第一批报考我校的考生。每个专业招收的男女生比例没有限制。第十条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应当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相关标准执行。第十一条录取时查阅考生档案的比例视各省学生情况而定,但最多不超过计划人数的120%。第十二条根据教育部的要求,考生不限外语。在我们学校,除了日语专业,日语教学是安排的,其他专业只安排英语教学,请注意填写信息。第十三条进入档案馆的考生专业分布原则是:按照按专业志愿优先计分的原则,按照“专业自愿”的方法进行专业分布。同等条件下,学生干部优先,其次是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科高分者。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在我校设置的招生专业内按考生成绩调剂;如果不服从专业调整,会被送回去。第十四条艺术体育准入办法。(一)美术考生应按省招办要求参加专业入学考试,并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二)文化课成绩必须达到省内相应批次的合格线。(3)我校单独举办专业考试的,考生应取得专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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