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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双万计划(教育部学科评估2019)

发布于:2021-03-26 01:31:58 作者:admin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厅(局),部属高等学校:

近年来,中小学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全面深化,稳步实施。义务教育在近入学改革中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和历史性突破。重点大城市基本实现了近录取、规范有序录取、阳光监管,有效缓解了“择校热”;中考改革探索了许多符合素质教育发展要求、可操作性强的实践,基本构建了适合新课程的中考制度。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解决招生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让每一个孩子都享受到公平、优质的教育,确保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热”工作取得决定性成果,普通高中招生秩序更加规范,现就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教育部办公厅双万计划(教育部学科评估2019)

一、普通中小学招生总体规划

(一)统筹招生。各省(区、市)要对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公办和民办中小学、注册适龄人口及随迁子女、重点大城市、市县招生工作进行统筹规划,对地方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进行统筹规划。义务教育要在巩固重点大城市免试就近入学改革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市县(区)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普通高中要在继续规范招生的基础上,进一步实施初中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完善将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合理分配到本地区初中的政策,确保分配比例不低于50%,并向薄弱初中和农村初中适当倾斜。要将民办学校的招生纳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管理,严格规范招生计划和招生管理,引导其合理确定招生范围,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高等学校附属中小学和省、市中小学的招生工作应纳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招生管理。

(二)保证不同群体的招生。各地要加快建立以居住证为基础的义务教育招生政策,简化招生程序和认证要求,合理确定招生条件,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学生都能被录取,不要随意提高招生门槛。进一步落实和完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政策措施。促进包容性教育,并确保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学龄残疾儿童和青少年能够在附近上课。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警察英雄、因公牺牲的残疾警察子女等特殊照顾对象,各地要细化录取程序,落实教育优惠政策。

(3)协调教育资源的配置。各地要积极适应新型城镇化、全面二孩政策、实现教育现代化和实施农村振兴战略的需要,坚持标本兼治,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努力从根本上解决“择校热”问题。根据城市和农村人口

(四)推进就近入口全覆盖。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根据适龄学生数量、学校分布、社区、学校规模、交通条件等因素,按照保证公平、就近入学的原则,从本地实际出发,科学划定服务区域。在教育资源相对均衡的地方,一般实行单校划线;在教育资源配置不够均衡、择校冲动强烈的地方,要统筹考虑过去的区划和生源分布,积极稳妥推进多校抄写员,促进教育公平。按照“学校划线招生,就近招生”的目标,积极稳妥推进各市县(区)招生政策全覆盖,进一步巩固提高重点大城市和其他有工作基础地区就近入学水平。

(五)确保平等入学。各地要积极推动就近形成更加公平完善的录取规则。小学招生一般是注册,初中招生一般是注册或者对口指导。实行多校划线的地区的小学和初中可以随机分配招生,以保证公平的招生机会。实行小生出对口,按照强弱结合的原则,合理搭配初中和小学。实行区制管理的地方,要合理划分学区范围,将热点小学和初中分散到每个学区,保证优质教育资源在学区之间大致均衡。要通过集团化办学、委托管理、强校弱校等方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覆盖面。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有空余学位的公办热校和报考人数较多的民办学校可以通过计算机随机分配引导学校招生。对于义务教育阶段新入学的学生,要按照随机分配的方式均衡安排。要逐步缩小特殊学生的招生规模,直至2020年,取消各类特殊学生招生。

第三,加强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管理

(六)完善招生管理。各地要完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按照一般岗位招生规模大致相等的原则,合理确定普通高中的整体招生规模,并根据办学条件和核定的办学规模,确定各普通高中的具体招生计划,严格执行。要进一步明确公立普通高中的招生范围和时间,严格控制跨市县招生学校数量。依法规范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行为,根据批准的招生计划和确定的招生范围加强监管。坚决制止学生非法跨地区竞争、“捏顶”招生行为。为严格规范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的方式和程序,自主招生一般安排在中考之后,比例严格控制。继续清理规范中考加分,2018年从中学开始实行体育、艺术等场所加分。

(7)加强命题考试管理

理。各地要严格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确定中考考试内容范围,研制招生考试试题,切实提高命题质量,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增强与学生生活、社会实际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引导发展素质教育。要完善考务管理规章制度和保密措施,认真做好试卷命题、运送、保管和阅卷等环节工作,确保试题试卷安全、阅卷评分客观公正。要细化考务人员的职责,加强对考务人员的警示教育和业务培训。要加强考场巡视巡查,严肃考风考纪,维护正常的考场秩序,及时处置和报告考试过程中出现的突发事件。

  四、加强组织领导

(八)切实保证和谐稳定。各地要高度重视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完善措施,落实责任,确保2018年秋季招生入学工作有序推进。出台重大改革举措前,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加强风险评估,切实做好新闻宣传引导。片区或学区确定后,应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重新划分调整时要慎重稳妥,认真做好学生家长工作。要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点,就关键政策、群众关心的疑难点做好宣传释疑工作,取得家长的理解和支持。要加大义务教育“权利和义务统一”的宣传力度,引导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家长依法送其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录取结果、咨询方式,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要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九)严格落实“十项严禁”纪律。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十)全面强化监督问责。各地要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对于民办学校,还可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各地要于2018年秋季开学后两周内,普遍开展一次招生工作专项检查,对于存在严重违规招生行为的地方和学校要及时予以通报,督促将国家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落到实处。2018年9月底前,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专项检查情况报教育部基础教育司。

  教育部办公厅

2018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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