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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培训总结(安全生产培训的内容)

发布于:2021-04-10 00:07:47 作者:admin

做好安全生产,必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红线意识,不得以任何借口忽视安全。以下为薛教育网推荐的2017年单位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希望大家喜欢!

【2017年单位安全生产培训计划1】

按照陕西省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陕办〔2013〕10号)精神和2017年省市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为落实魏华市长关于将2017年定为“全员培训培训活动年”的重要指示,全面提升安全监管人员业务能力,不断提升重点行业企业人员的安全素质。结合全市工作实际,特制定2001年

安全生产培训总结(安全生产培训的内容)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讲话和重要指示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及上级安全监管部门的各项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实际、普遍特点和突出问题,采取“统筹部署、分级组织、分类实施、专家指导、全员参与”的方式,有针对性、有系统、广泛开展全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二、培训范围

通过统筹组织一系列活动,实现对县市县级领导干部、县市安委会领导、县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同志、县市安监局全体工作人员、镇(办)安监站工作人员、重点监管行业企业安全负责人、西安市安全生产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业务教育和资格培训的全覆盖。市安监局具体负责全市2017年安全生产培训计划的总体实施。

三.主要内容

(1)市安委会成员专项培训

共举办2期安全生产监管专题培训班。培训对象为:市安委会43个成员单位的安全生产主管领导和安全监督员。

(2)县级领导干部专项培训

根据省政府和省安监局的统一培训计划,安排市、县政府县级部门领导干部参加各种省级安全生产业务培训班。具体培训内容、时间和地点按省通知执行。

(3)县级安委会成员单位专项培训

共举办2期安全生产监管专题培训班。培训对象为:13个县市安委会领导、安委会成员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监督员。

(4)安全监管体系执法人员资格培训

根据省安监局的统一要求和安排,所有进入市、县安监局的新执法人员均参加省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执法资格培训班;执法资格期满,按规定参加省级安全生产监督执法资格培训班。具体培训内容、时间和地点按省通知执行。

(五)安全生产监管业务培训

1、在全市安全监管系统内,集中组织观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举办的安全生产专题讲座。重点学习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法实践、管理知识、创新技术、应急救援、职业安全、专业知识。

2.根据《国家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试点项目》要求,分为2-3期,组建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4.举办2期全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专题培训班。时间的训练将安排在四月和七月。培训对象为市县安监局和化工园区主管领导和管理人员。重点培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运安全监管、隐患排查治理、事故应急处置等知识。

5、举办1-2期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监察人员业务培训班,培训时间安排在5月至9月。培训对象是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监督员。培训内容:结合非煤矿山安全监察工作实际,突出金属非金属矿山特点、执法检查重点和重点、专业理论知识和重点管理课程。

6.在全市举办一次事故应急处理专题培训班,时间将在8月份安排。培训对象为市县保安

监局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工作分管领导以及负责同志。培训内容为相关法规标准、预案编制、预案演练、实施评估、应急处置、舆情应对等。

7、举办1期全市在咸开展安全生产服务机构业务培训班,时间安排在9月份。培训对象为在咸开展安全生产服务和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负责人员。培训内容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市情介绍、安监概况、业务规范等。

8、举办1期全市企业职业卫生监管业务知识专题培训班,时间安排在6月份。培训对象为全市辖区内企业职业卫生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培训内容为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职业病危害防护、事故应急救援、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建设、监护与检查等。

9、举办7期全市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个人初次培训时间不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16学时。

10、举办10期全市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班;举办2期其他从业人员(含农民工)安全培训。新从业人员及农民工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72学时,每年复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

11、举办2期县级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平台管理员应用培训,时间安排在3月和8月,重点培训平台的管理维护、权限设置、分析考核等;举办2期全市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平台系统应用培训,时间安排在4月和9月,面向全市各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重点培训平台及移动执法终端应用操作。

四、相关要求

1、各县市区、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制定本地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严格培训管理,规范培训行为,着力提升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能力,全面提高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为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夯实基础。

2、市安监局要严格按照干部培训教育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纪律要求开展工作,要紧扣全市培训计划,制定培训方案,细化培训责任,认真组织落实,强化督促考评,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

3、各县市区、各单位要加大对全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开展期间各类人员参训情况的督查力度。对未按规定开展培训的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规定参加培训的人员,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2017单位安全生产培训计划2】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切实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开发区安全生产形势加快实现根本性好转。结合开发区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高度重视,科学分解安全培训考核指标。安全培训是安全生产的基础性工作,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防范亡人事故的发生,实现本质安全的有效途径。各网格、相关科室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意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根据开发区实际,科学合理分配月度安全生产培训数量,按照每季度完成25%,并紧盯安全生产培训考核指标进度,确保完成今年下达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指标。

二、加强监管,督促落实安全生产培训责任。加强领导,把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重点项目,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培训监管职责,统筹指导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将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纳入日常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和网格检查必查内容。同时,要严格督促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主体责任,健全落实以“一把手”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培训责任体系,建立健全机构并配备充足人员,保障经费需求,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先培训后上岗和持证上岗制度,健全安全培训档案。

三、落实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培训质量。要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培训质量。一是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全员安全培训,进一步健全培训体系、规范培训内容,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使一线从业人员成为安全生产的第一道防线。二是强力推进企业“三项岗位”人员培训,加强一般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员安全培训力度,确保培训任务数完成,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保证特种作业人员(重点为电工、电焊工和高处作业等)持证上岗,区质监局应加强统筹,做好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监管工作,保证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三是重点抓好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确保持证上岗率100%,有效加强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现场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四是严格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应持证未持证或者未经培训就上岗的人员,一律先离岗、培训持证后再上岗,并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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