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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举办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班 第三期 的通知

发布于:2021-04-18 03:03:17 作者:admin

所有相关单位:

为加强政府采购管理,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相关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政策水平,根据《2018年财政部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安排,财政部干部教育中心、财政部决定举办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班(二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财政部关于举办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班 第三期 的通知

(一)通报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深化情况。

(二)政府采购代理管理、涉密信息设备采购等相关政策法规。

(三)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和答疑。

(四)中央政府采购计划编制说明及答疑。

(5)信息系统实际操作介绍。

二、培训对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政府采购司司长及负责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的人员,每单位2人;中央部门负责本部门级干部或相关人员的政府采购工作,单位1人;中央集中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同志及相关人员,单位2人。

第三,培训时间

2018年12月11、12、10日报道。

四.培训场所

北京会计学院(北京市顺义区天竺开发区梨园街9号)。

动词(verb的缩写)培训资金

培训费由财政部干部教育中心按标准统一拨付。

不及物动词其他事项

(1)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要求派参训人员参加培训,完成后的报名回执(见附件)必须在12月4日前通过px@ email发送至北京会计学院。同时,请北京以外的与会者将抵达北京的航班或车次信息传真至北京会计学院以便提取。培训班报名当天安排班车。北京的学生要在报名回执上注明是否乘坐班车。乘坐公交车的学生应于12月10日下午在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北出口集合。自行前往的同学请于12月10日晚前到北京会计学院报名中心报到。

(二)联系人和电话号码。

1.商,财政部干部教育中心培训部,电话:010-1100810。

2.薛冰,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处,电话:010-,010-(传真)。

3.刘伟,北京会计学院,电话:010-,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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