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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自主招生

发布于:2021-03-21 00:00:48 作者:admin

注意:

1 .学校可根据实际申请情况调整各专业(班)合格学生人数。

2.上海、浙江省考生必须达到所报专业对所选科目的要求(详见附件1),否则视为无效。

华东师范大学自主招生

四、注册方式

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2019年3月29日-4月15日)登录教育部平台试点高校阳光高考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根据系统要求,填写完整注册信息,所有申请材料无需邮寄,扫描后上传完整,包括:

1.自主招生申请表,内容包括:基本信息、中学信息、成绩信息(每学期期末成绩必须注明单科满分;年级排名,如果中学不提供排名信息,请出具证明),志愿信息,综合信息等。申请表由系统生成,然后打印。

2.自荐信(用黑色墨水书写,不超过一张A4纸)应与申请表一起上传。

3.高中水平考试(中考)成绩复印件,加盖中学公章,与申请表一同上传。

4.合格的竞赛获奖证书或认证材料上传到综合信息部分。除注册条件外,请勿上传论文、专利或其他竞赛活动证书。

5.申请材料:公示网站和公示无异议证明。

考生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必须经中学审核,由中学盖章,校长签字,并在中学网站和班级上详细公示。

上传的申请材料必须经过扫描,不得转载,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上传扫描文件的申请号必须与系统一致。如果上传的材料不完整、不清晰,影响资格预审,考生将承担相应的后果。

动词(verb的缩写)选择和评估

1.资格预审:

学校根据报考条件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初审合格名单将在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并报教育部阳光平台公示。初试合格考生提交的竞赛证书的名称和内容将在我校招生网站上公示。

2.候选人确认:

通过初试且无异议的考生,须于2019年5月15日前(以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物价局公布的《上海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2014年版)》第79条为准)在线缴纳自主招生费人民币75元(75)。缴费成功后,考生可于2019年5月18日后在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没有准考证和身份证的不得参加学校评估。成功人士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付款,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评估。

3.学校评估:

对时间的评估暂定于2019年6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说明,请参考准考证和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告。

考核内容分为专业能力考核和体能测试两部分。职业能力评估采用面试的形式。体能测试的科目为肺活量、坐前屈、立定跳远,测试结果作为自主招生资格的参考。

参加我校自主招生体育考试的考生,必须在考试期间购买自己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在考试当天提交保险单据原件。

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必须填写《华东师范大学自主招生免体育测试申请表》(见附件2),并于6月1日前将扫描申请表、三甲医院扫描证明、中学出具的符合教育部相关要求的考生体能扫描证明发送至我校招生邮箱(@)。经过我们学校的批准,他们可以被免除f

注:本科批次合并的省份,一行指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独立招生控制线。对于我校只提前批准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最终模拟投资额度是指提前批准的投资额度。江苏考生所选科目成绩为BB及以上。

入围资格名单、专业和优惠政策将在学校招生网站公示,并接受平台教育部阳光高考公示

5.高考录取:

入围我校自主招生资格名单的考生可以参加省招生管理部门安排的志愿招生高考;未填报华东师范大学志愿的考生将放弃自主招生资格。

最终,学校将根据公示的自主招生资格名单、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提供的志愿者名单以及2019年普通高考考生成绩录取学生,录取结果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站公示。

不及物动词预防

1.考生必须保证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取消今年自主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相关信息通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参加各种国民教育考试1-3年。

2.自主招生过程中违反规章制度的,一经查实,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处理,取消考生继续参加后续认定工作的资格;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取消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办理。

3.高考体检不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取消或调整录取资格,以适应该专业。

4.所有招考信息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报名后应及时关注网站信息;未及时查询网站信息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高考志愿填报工作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为准。

5.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自主招生考华东师范大学自主招生试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6.若教育部或有关部门2019年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规定执行。

七、领导与监督机制

1.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重大事项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2.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八、联系方式及其他

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

咨询电话:021-

微信公众号:华东师大本科招生

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

监督电话:021-

监督邮箱:jwjc@

九、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归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附件1:华东师范大学2019年招生专业在上海和浙江的选考科目要求(点此下载...)

附件2:华东师范大学自主招生免体育测试申请表(点此下载...)

附件请到官网发布的简章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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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下载:华东师范大学2019年招生专业在上海和浙江的选考科目要求.pdf

点击下载:华东师范大学自主招生免体育测试申请表.docx

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目录(华东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

月亮

5月7日,华东师范大学2020强基础项目招生简章发布

5月8日,华东师范大学2020年专项规划招生简章发布

5月9日至25日,华东师范大学2020梦想建筑项目网上报名

5月11日至30日,华东师范大学2020强基础项目网上报名

六月

6月10日,华东师范大学2020上海综合评估招生简章发布

6月10日至25日,华东师范大学2020上海综合测评网上报名

月亮

7月6日,华东师范大学2020年专项规划初审名单公布

7月7 -10日,全国统一高考

7月26日,华东师范大学2020强基础项目成果揭晓

7月31日至8月1日进行强基计划测试,测试形式为笔试面试体检

八月

8月1日,综合测评入围校考名单;8月3日,上海综合测评考试

8月4日,华东师范大学2020强基础项目录取结果揭晓

备注:

综合成绩=1000(高考成绩的85%;高考成绩的15%;学校评估满分)

8月6日,华东师范大学2020年综合评估录取名单公布

提醒

获取更多华东师范大学2021强基计划政策信息,推荐关注自主选择网上官方微信(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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