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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培训管理平台登录入口 https pxglpt zjedu gov cn

发布于:2021-04-01 00:21:10 作者:admin

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培训管理平台登录门户:

更新:2020-04-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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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作为学生家长,关注学籍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学籍是指孩子在学校作为学生的身份。学籍档案是记录学生求学和成长过程的重要载体。学籍管理是指学校和各级有关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学生从入学到毕业的学籍进行管理的行为,是学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部建立了全国中小学生网络化信息管理系统,各类学籍业务纳入系统管理。

拥有学生身份是每个学生的权利。所有在批准的学校学习的学生都具有学生身份。进入新学校或转学后,家长应及时到学生所在学校确认是否已确立或转移学籍,是否“同国籍”。“人家分离”等问题可能会导致学生无法办理与学籍相关的各种管理服务,甚至影响其继续深造。学生离校时,家长应及时告知原学校学生其去向,以便原学校协助办理相应的学籍管理服务。此外,家长应检查学生的状态信息,以确保其准确。

二、学生入学或转学,当地教育部门是否可以有学籍作为入学门槛或条件?

学籍的主要作用是记录,是学生入学的结果,而不是入学和转学的前提。转移学籍或新建学籍是报名的后处理。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不应将学生之前是否有学籍或学籍是否已转到接收地作为确定录取资格的必要条件,也不应以学籍为由拒绝学生入学。

3.学生入学后应该如何办理注册手续?

学生入学后,如果已经有学籍,接收学校应通过国家学籍系统转移学籍,达到“同一人身份”;如果没有学生身份,学生应该建立一个新的学生身份,并通过重复检查程序。如遇学籍系统或数据传输故障等特殊情况,学校可通过线下流程办理转学等业务。线下流程完成后,可视为具有连续学籍的计算时间。学生应被视为学生,享受学生待遇(如参加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组织的考试和各种活动),然后通过学籍系统完成电子学籍档案的转移,最后以学籍系统记录的信息为准。

4.更新学籍信息有什么要求?

学籍信息是维护学生权益的基础。更新学籍信息是保证学籍信息准确性的必然要求。《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快问题学籍处理和建立数据质量核查机制的通知》(教机一厅〔2015〕2号)要求各地学校加强宣传、监督和检查,因地制宜建立正常的工作机制,每学期检查一次学籍信息变化情况。学生家长有义务将学生信息的变化通知班主任,如家庭地址、联系电话等。班主任会将学生信息的变化通知学校管理员,并在学校注册系统中及时更新。

5.学生注册号是多少?

学生登记号是学生登记信息的核心要素。学生登记号以学生身份证号为基础生成,一人一个,伴随学生整个学习生涯,原则上终身不变。学生注册号有三种类型:

前缀为“L”的临时学生注册号:学生第一次注册后,分配到前缀为“L”的临时学生注册号。“L”字头学生注册号是根据身份证号编码规则生成的,与身份证号类似,但与身份证号没有对应关系。前缀为“L”的临时学生登记号是学生在获得正式学生登记号之前办理各项业务的依据,在办理相关业务时与正式学生登记号具有同等效力。所有当地学校在办理相关业务时,应平等对待拥有临时学生登记号的学生。

“J”字头的学生注册号是为没有公民身份证号码或没有原公民身份证号码的学生设计的。编码规则与身份证号相同。学生取得身份证号码后,可以申请将学生登记号改为前缀为“G”的正式学生登记号,但保留原始记录。

六、“G”字头正式学生登记号必须与身份证号一致?

“G”字头的正式学生注册号是根据身份证号生成的,所以两者一般应该是一致的。之后学号发生变化,会导致不一致。不一致不会影响学生办理任何业务,没有特殊原因无需申请修改官方学生登记号。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根据申请和流程修改前缀为“G”的正式学生注册号。

七、获取“g”字头的正式学生注册号,是否可以修改关键信息?

“G”字头有性别。获得前缀为“G”的官方学生注册号的学生不能轻易修改其学生注册号。如因户籍关键信息变更需要修改“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关键信息的,必须办理相关手续。修改时,学校管理员应将户籍照片或扫描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上传至学校登记系统,核对无误后,提交至中央数据库进行全国查重和身份比对。如果没有问题,可以修改。学籍修改的历史信息将与学籍一起永久保留。

八、已经获得“g”字头的正式学号可以删除吗?

原则上不允许删除前缀为“G”的官方学生登记号。前缀为“G”的官方学生登记号通过了国家查重、与国家人口基本信息数据库比对等一系列严格的测试,是学生身份的识别。如需删除该学籍,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在删除前向教育部提交证明材料进行审查。

9.转学后去时间,毕业后跨省上学有什么要求?

为了做好毕业升级工作,学籍系统每年7月15日零时至8月14日24时暂停转校业务。在其他时候,

间均可发起,7月15日零时之前发起的转学业务可继续办理。

每年毕业后跨省就学新业务发起时间限定为8月15日零时至12月14日24时、3月1日零时至5月31日24时。

需要注意的是,各省在国家规定的统一时段中,根据各自实际又规定了本省的转学及毕业后跨省就学时段,在这种情况下,以省级规定为准。

十、“出国”、“其他离校”、“退学”、“开除”状态的学籍是否可以办理转学及跨省就学?

为了方便群众,学籍系统除了允许在校生状态(休学除外)的学生办理转学及跨省就学业务外,还允许处于“出国”、“其他离校”、“退学”、“开除”等状态的学生办理此类业务。转学完成后,学籍状态不变,在转入学校办理相关手续后变为在校生状态。

需要注意的是,处于“休学”状态的学生,须在原就读学校办理复学手续后再办理转学手续。

十一、办理转学时,家长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有哪些?

通过学籍系统办理转学,家长需要向转入学校提供学生基本信息表和说明转学原因的证明材料。其中,学生基本信息表可由转出学校通过学籍系统打印,以证明学生学籍信息的真实性;说明转学原因的证明材料即家长签字的学生转学理由说明。

各地各校不应再要求家长(学生)提供纸质转学审批表。因为在学籍系统中办理转学业务流程时,已经设置了学校和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的核办环节,相当于纸质材料的盖章审批,因此除了因系统故障需要先线下办理以外,不应要求学生家长再提供纸质转学审批表。

十二、毕业后跨省就学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为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减少跨省业务纠纷,转入省、转出省及学生家长应注意以下内容:

学生跨省流动客观存在,必须加以规范和引导。转入省份应明确外省学生就学、升学的条件和办理的程序,指导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妥善处理和核办毕业后跨省就学。就学和升学条件不得违反国家招生入学总体政策,不得利用学籍系统抢夺或变相抢夺生源。

转出省份对于外省份同意接收的要及时办理,不得以接收省份可能违规招生、学生分数可能未达到接收省份要求等理由驳回申请。

学生家长应提前多了解和遵循相关省份的招生管理要求。以免出现不必要的跨省业务纠纷。

十三、毕业生被学校错误调转学籍后怎么办?

原则上,被招生的学生到下一阶段学校入学报到后学校才能调转学籍并再次变为在校生。对误调转学籍的,学籍系统将按照“谁操作、谁负责”的原则增加回退功能,允许区(县)学籍管理部门在学生毕业后半年内将被误招学生退至毕业生状态,然后再由实际录取的学校将其学籍调入。

十四、小学新生入学政策年龄有哪些要求?

《义务教育法》对未满6周岁的儿童是否必须入学没有做出具体规定。根据其确定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学生入学政策年龄的具体日期由各省份根据实际自行设定。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提供了入学截止日期控制功能,由省级学籍管理部门自行设置。

十五、学生家长如何反映学籍相关问题?

教育部印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完善处理群众投诉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相关问题工作机制的通知》(教基一厅函〔2014〕50号),建立了群众投诉处理工作机制,分级妥善处理群众关心的学籍相关问题。涉及省内市与市之间转学和业务办理的,须由省级处理。涉及市内县与县之间业务的,须由市级处理并公布办理方式和电话。涉及县内学校间业务的,须由县级处理并公布办理方式和电话。仅涉及一所学校业务的,须由学校或县级处理并公布办理方式和电话。只有涉及跨省的,才有必要提交教育部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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