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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律法规大全(医疗法律法规)

发布于:2021-04-19 00:27:36 作者:admin

我觉得你这个问题的立足点在于:公司出资培训员工的相关法律问题和法律规定?

1.核心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特殊培训费用,并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限。

中国法律法规大全(医疗法律法规)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协议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不得超过发包人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为服务期未完成部分拨付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不影响劳动者在服务期内报酬的提高。"

2.明确培训机构签署的类似《培训协议书》的文件的法律性质

《培训协议书》约定了劳动期限、待遇、岗位,还调整了《聘用合同书》或《劳动合同书》,由单位和员工签字。《培训协议书》无疑是雇佣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因此,《培训协议书》与《劳动合同书》相同,其内容应符合《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实生活中,《培训协议书》一般是单位起草的。因未注意协议约定的相关事项导致合同无效的,单位应当按照《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二条的规定承担赔偿劳动者损失的责任。

3.培训期间的劳动报酬

在实践中,有些单位考虑到员工需要花费精力和时间在培训上,而采取扣发部分工资和奖金的做法。根据《劳动法》《同工同酬》第46条规定,员工脱产学习,或因参加学习不能或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可根据工作量和考核标准适当调整工资和奖金发放标准。

4.员工单方解除合同时培训费的承担

根据《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4条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者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当赔偿用人单位损失范围包括:用人单位招用和聘用它所支付的费用;用人单位支付的培训费用;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为维护单位利益,《培训协议书》中应明确约定单位支付的“培训费”、“交通费”、“教材费”的范围和标准。但在实践中,有些单位对支付方式使用不同的术语,如“培训费”、“补贴”、“培训补贴”,有些机构甚至使用“家庭支付”和“科研开办费”的名称,这无疑会引起混乱和争议。

5.服务期限协议

为了保证员工接受培训后能够安心在单位工作,用所学的技能和知识为单位服务,达到自费培训员工的目的,在《培训协议书》中规定“5年”、“10年”的服务期是现实中经常采用的方式之一。按照中国的劳动法体系,这种协议实际上没有什么实际效用。无论是《劳动法》的规定,还是劳动部制定的《劳动合同书》格式,人事部门制定的《聘用合同书》格式,都充分保障了员工的解除合同权。根据规定,员工可以提前一个月通知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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